时间:2012-11-28 来源:问绿网 作者:问绿网
为能够快速获取食品安全问题,确保及时开展相关调查和处置工作,淄博市周村区根据《关于印发周村区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要求,建立健全了举报受理、核查和兑现奖励等一系列制度,从而激发了群众参与食品安全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
同时,建立健全了食品安全信息员制度,通过媒体和网络等方式向社会公布了投诉举报电话或电子邮箱,形成了完善的社会监督体系,发动群众积极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认真受理食品安全的申诉举报,对群众举报的线索及时进行追踪调查,将食品安全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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