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2011年国务院、山东省政府部署开展关于进一步做好餐厨废弃油脂监管整治工作以来,青岛市政府认真学习,积极贯彻落实上级部署要求,积极采取各项应对措施,积极规范餐厨废弃物管理,取得了一定成效。
为进一步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确保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行为有法可依,青岛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经多次摸底调研论证,并广泛征求意见,于2012年10月1日正式发布实施了《青岛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 《办法》规定,餐厨垃圾统一收运、集中处理,收运、处置单位实行特许经营,食物残渣等由各区环卫公司收取,废气油脂需由有资质的企业回收,擅自从事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活动的,处以3万元的罚款,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将餐厨废弃物提供给协议以外的单位或个人的,最高可罚款3万元。
该《办法》的实施,将餐厨废弃物管理处置工作纳入了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对有效解决餐厨废弃物流向混乱、“地沟油”可能回流餐桌等问题起到了有效的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