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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文化产业振兴主要目标 重点任务及保障措施

时间:2014-08-05  来源:山东民生网  作者:山东民生网

 (一)总体思路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山东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围绕做大做强我省文化产业,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科技人才为支撑,着力做好融合文章,进一步拓展领域,壮大规模;着力做好提升文章,推动文化科技创新,进一步提升文化产业发展层次,增创文化产业发展新优势;着力做好改革文章,推动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增强文化产业发展活力,加快转变文化产业发展方式,推动文化产业又好又快发展,将文化产业培育成我省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加快形成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文化优势,促进经济文化强省建设。
 
(二)基本原则
 
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努力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坚持以体制改革和科技进步为动力,提升文化创新能力,增强文化产业发展活力;坚持以结构调整为主线,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与骨干企业培育,推动文化产业集约化发展;坚持政府推动和市场引领相结合,有效发挥政府推动文化产业发展的组织、引导、扶持作用,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坚持内外并举,充分利用国内国际两种资源,大力开拓国内国际两个市场,增强齐鲁文化影响力和竞争力。
 
(三)主要目标
 
文化市场主体进一步完善,文化产业的创新能力、发展活力明显增强;产业规模不断扩大,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文化产业增加值翻两番,占全省国民生产总值比重进一步提高,逐步成为我省的支柱产业;产业布局更加合理,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核心层和外围层占比有较大提高;市场体系进一步完善,现代流通组织和流通形式成为文化流通领域的主要力量;品牌效益更加突出,形成更多知名文化品牌和大型骨干文化企业;文化市场进一步繁荣规范,成为我国东部沿海文化产业高地和环渤海文化产业圈的重要引擎。
 
重点任务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着力做好以下十个方面的工作:
 
(一)发展重点文化产业
 
抓住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和胶东半岛高端产业集聚区建设机遇,加大扶持力度,完善产业政策,重点发展文化创意、影视制作、出版发行、印刷复制、演艺娱乐、广告会展、文化旅游、数字内容、动漫和网络游戏等十大产业。文化创意产业重点发展文化科技、音乐制作、艺术创作、动漫游戏等企业,提高影响力和带动力,拉动相关服务业和制造业的发展。影视制作业重点推动城市院线影院建设,有线网络整合、改造、提升,加强影视制作、发行、播映和衍生产品的开发。出版发行业要加快传统企业技术升级和战略转型,加快各类出版物数字化、网络化、电子商务化进程。印刷复制业重点加快技术改造升级,规划建设好出版物印刷产业基地、半岛包装装潢印刷基地、印刷物流基地。演艺娱乐业重点加快文艺演出院团转企改制和资源重组,完善演艺娱乐基础设施,培育消费市场,创作演艺精品,打造具有山东特色的演艺品牌。广告会展业要着力提高规模化、专业化水平,积极促进新型广告媒体发展,加快培育品牌会展。文化旅游业重点整合演艺、鲁菜与景区文化资源,提升景区的文化内涵,延伸文化旅游产业链。数字内容产业重点推动现代科技与文化的融合,加强开发、设计、制作、传播和销售。动漫产业要重点加强国家和省级动漫基地建设,加强动漫衍生产品开发,促进动漫产业“产、学、研、服”一体化发展。网络游戏业重点支持游戏自主研发,着力提高质量,培育精品,树立品牌。
 
(二)实施创意山东计划
 
建立完善有利于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重点培育一批数字技术、广播影视、广告创意制作、动漫游戏、工艺设计、旅游策划、表演艺术、书画艺术等方面的文化创意群体,扶持发展一批能够成为研发投入主体、技术创新主体和创新成果应用主体的文化创意骨干企业。建立产学研一体的文化创新机制,组织实施重大文化科技创新项目,大力推动现代科技与文化的融合。鼓励引导设立文化科技、音乐制作、艺术创作、动漫游戏企业,建设网上创意征集推广平台,推动文化创意与产业、技术、产品(服务)、市场、资本的对接,转化为现实生产。
 
(三)培育一批骨干文化企业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在重点文化产业中选择一批成长性好、竞争力强的文化企业或企业集团,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推动跨地区、跨行业联合或重组,尽快壮大企业规模,提高集约化经营水平,促进文化领域资源整合和结构调整。优先培植一批主业突出、实力雄厚的大型文化企业和企业集团,重点培育一批成长性好、竞争力强的龙头文化企业,加快发展一批“专、精、特、新”的中小文化企业,充分发挥优秀文化企业的典型示范和引领带动作用,提高产业集中度和集约化经营水平,促进产业合理分工和资源优化配置,形成特色鲜明、结构合理、富有活力的优势文化企业集群。
 
(四)培育一批重大文化产业项目
 
以文化企业为主体,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充分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加快建设一批具有产业拉动作用和示范效应的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建立文化产业项目管理推动的长效机制,出台重大文化产业项目扶持政策,制定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实施方案,按照规定使用省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和山东省文化产业投资基金,重点扶持发展100个市场前景好、发展潜力大、比较优势明显的文化产业项目。对于文化产业中符合条件的创业投资企业,省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重点予以扶持。
 
(五)打造一批文化产业品牌
 
实施齐鲁文化品牌打造工程,挖掘开发利用全省丰富的文化资源,围绕重点文化产业,打造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结构合理的齐鲁文化产业品牌体系。打造孔子核心文化品牌,推动齐鲁文化走向世界。打造一批具有较高知名度和美誉度的文化产品品牌、文化企业品牌、特色文化产业品牌、区域文化产业品牌和新兴文化产业品牌。坚持高起点谋划、高标准建设,重点打造山东影视、鲁版出版物、旅游演艺、民营书业等特色文化产业品牌。充分挖掘齐文化、鲁文化、红色文化、黄河文化、运河文化、滨海文化等资源,打造一批区域文化产业品牌。着力激发社会创意,打造新兴文化产业品牌,促进文化产业品牌的优化升级。建立文化产业品牌评价和激励机制,打造100个重点文化产业品牌,加大扶持力度。充分发挥文化产业品牌的经济竞争力、文化感召力和辐射带动作用,提高文化产品附加值和文化产业增值能力,拓展文化市场发展空间。
 
(六)建设一批文化产业园区和基地
 
依托特色文化资源,通过资源整合、集聚发展,规划建设集聚一定数量文化企业、具有较大产业规模、能够提供相应基础设施保障和公共服务的文化产业园区(集聚区)。围绕重点产业领域,坚持以企业带产业、以产业带基地,加快建设一批具有一定规模、自主创新研发能力强、专业领域贡献突出并在同行业中具有较大影响力的文化产业基地。重点建设一批文化产业园区和基地,促进文化资源优化配置和产业合理分工,形成特色鲜明、结构合理、效益显著的优势文化产业集群。
 
(七)发展新兴文化业态
 
积极发展以数字、网络等高新技术为支撑的新兴文化业态,推动文化产业与高新技术融合发展。支持发展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网络广播影视、数字多媒体广播、高清电视,鼓励开发移动文化信息服务、数字娱乐产品等增值业务。加快广播电视传播和电影放映数字化进程,整合全省广电网络资源,形成全省一张网,积极推进下一代广播电视网建设。加快推进电信网、广播电视网和互联网三网融合,实现手机、电视和电脑三屏融合。支持有线广电网络开展互联网接入及信息服务(ISP/ICP)、视频点播、IPTV等增值业务。积极开发数字出版业务,推动纸质有声读物、手机报刊、电子图书、网络出版物等新兴出版业态快速发展。充分发挥济南、青岛、烟台3个国家级动漫基地的辐射带动作用,大力发展动漫产业,在动漫企业项目申报、市场融资、产业整合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大幅度提高山东原创动漫产品的数量和质量。加快对传统文化产业的改造和升级,在音乐、影视、演艺等方面加快关键技术设备的改造更新和核心技术研发。积极发展与数字创意相关的网络游戏、在线娱乐、电脑特技、软件设计、数字节目制作、户外新媒体等新兴业态,不断增强文化产品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
 
(八)完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
 
加强文化产品市场和文化要素市场建设,围绕重点文化产业,培育书画交易、文物复制等特色文化产品市场和网络文化市场,完善信息、资本、技术、产权、人才等要素市场,促进文化产品和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加强现代文化流通体系建设,重点建设覆盖广泛、技术先进、传输快捷的文化传播渠道。大力发展文艺演出院线,通过组建演艺联盟、统一票务网络等形式,推进主要城市演出场所连锁经营。推进全省有线电视网络整合,鼓励通过并购、重组等方式,跨区域进行广电网络整合。推进城市电影院线建设,扶持1至2条区域性城市品牌院线,推动农村数字电影院线建设,鼓励电影院线、数字电影院线跨地区整合。加强以跨地区连锁经营、信息化管理和现代物流为特征的大型出版物流通体系建设,不断壮大国有出版物发行企业和民营发行业的实力。加强文化中介和行业组织建设,扶持画廊、书画拍卖公司等中介企业发展,成立山东省文化产业联合会,制定行业规范,加强行业自律,完善行业服务。加强市场监管,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理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体制,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
 
(九)培育扩大文化消费
 
适应城乡居民消费结构的新变化和审美的新需求,创新文化产品和服务,培育新的消费热点,优化文化消费意识。加强原创性作品的生产开发,推出一批具有较强吸引力的文化产品。开发与文化结合的教育、培训、健身、旅游、休闲等服务性消费。加快培育城市、社区和农村文化消费市场,大力发展新兴文化产业、演艺娱乐、文化旅游、书画和文物复制品等消费市场,扩大文化消费领域。大力推进惠民性文化活动,通过“文化节”“文化周”“文化年”“电影周”“全民读书节”“大众艺术节”等多种形式,倡导和促进演艺消费、影视消费、图书消费、书画消费、旅游消费等。以2013年在济南举办第十届中国艺术节为契机,切实加强省会文化建设,活跃文化生活,加快文化产业发展,努力打造省会城市文化集聚区。
 
(十)扩大对外文化产品和服务业务
 
鼓励和支持各种所有制文化企业开展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业务。制定《山东省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项目目录》,推荐更多的企业列入国家重点文化出口企业目录,并对列入目录的重点企业和项目给予出口绩效奖励,在国际市场开拓、技术创新、海关通关、融资贷款等方面给予支持,形成鼓励、支持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的长效机制。加强出口渠道和国际营销网络建设,鼓励文化企业在国外兴办文化实体,建立文化产品营销网点,实现落地经营。加大与国外知名文化企业、文化机构的合作。多层次、多渠道宣传推介山东文化产品和服务,对重点文化企业参加国际大型展会和文化活动,在参展费、摊位费等方面给予资助,推动更多的文化产品和服务进入国际市场。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政府要将《意见》实施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把《意见》提出的目标任务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建立相关的考核、评价和责任制度;将文化产业发展纳入科学发展考核体系,作为评价发展水平、衡量发展质量和领导干部实绩的重要内容。组建山东省文化产业投资公司,推进政府主导下的文化产业投融资体制建设。省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组织协调,凝聚发展合力,确保《意见》提出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科技、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国土、建设、商务、税务、工商、旅游、金融等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发挥职能作用,支持文化产业创新发展。将文化产业统计纳入政府常规统计工作,加强部门全社会全行业统计。工会、共青团、妇联、文联、社科联等人民团体要积极组织群众、发动群众,激发全社会的文化创造活力。
 
(二)深化文化体制改革
 
抓住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这一中心环节,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实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多元化投融资体系,培育大型文化市场主体,加快文化市场体系建设,推动更多的文化产品进入市场。深化公益性文化单位改革,积极创新公共文化服务运行机制,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水平。继续推动文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加强文化领域综合管理,实行文化市场统一执法,为文化产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三)创新政策措施
 
降低准入门槛,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和外资进入政策允许的文化产业领域,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多渠道筹集资金,积极增加政府投入,不断扩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规模。设立山东省文化产业投资基金,组建文化产业投融资公司,推动资源重组和结构调整,支持文化产业做大做强。实施文化产业发展十大行动计划。支持文化企业跨区域、跨行业、跨所有制发展,推动有条件的文化企业上市融资。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鼓励文化产业发展的财税、土地优惠政策,探索、创新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新政策。鼓励银行金融机构加大对文化企业的金融支持,倡导鼓励担保和再担保机构开发贷款担保业务品种,支持符合条件的文化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健全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加大对各种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正常的文化市场竞争和交易秩序。加快构建有利于科技与文化产业相结合的体制机制,增强文化产业的整体实力和发展后劲。
 
(四)加强文化产业人才培养
 
建立科学的人才培养、使用和引进机制,实施“齐鲁文化英才工程”“文化产业英才培训工程”,加强文化产业经营管理、资本运作、研发创新、创意策划等方面的人才培养。完善文化产业职业技能培训,支持高等院校、培训机构与文化企业创建人才培养、教育培训、项目策划等基地,着力培养实用性、复合型技术人才。加大人才培养的国际合作力度,通过“引进来”和“送出去”,尽快聚集一批熟悉海外文化企业运作的创意、研发、管理等高端人才。建立文化产业经营管理人才库,完善人才选拔、聘用、激励机制。对促进文化产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按照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摘自山东省 《关于促进文化产业振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