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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就在“豆芽谁管”的细节中

时间:2011-07-02  来源:扬子晚报  作者:李辉

 

  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报告特别提出,在实际监管工作中监管交叉和监管空白同时存在,一些地方在发生问题后甚至出现相互推诿的现象(6月29日《法制晚报》)。

  解决食品安全监管问题该从哪里出招?必须从“豆芽谁管”之类的细节下手。前段时间,沈阳市发现了“药水豆芽”,记者举报投诉,打了一圈电话,竟被4个部门推了回来:质监部门称自己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市场上的豆芽归工商部门管理;工商部门称豆芽是初级农产品,应该归农业部门管;农业部门称没有拘留资格,很多违法商贩在检验结果出来前就逃跑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则称,自己只负责检测饭店或食堂里做好的饭菜……

  “豆芽谁管”不独在沈阳,在全国各地都成了一个难题——现在,还有许多地方尚未明确豆芽归哪个部门管,比如,吉林省长春市市长崔杰面对各个部门的推诿扯皮,只能是“最后,我拍板,豆芽由质监局管”。而重要的是,豆芽问题如此,其他食品安全问题又何尝不是这样?

  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钥匙,就在“豆芽谁管”这样的细节中。该立法就要及时立法,该分权就要及时分权,该强化责任就要及时强化责任,该追究处理就要及时追究处理。忽视细节,那么细节就是魔鬼;重视细节,我们就会发现细节是天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