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民生网:首页 > 安居 > 专题

聊城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获27480万元补助

时间:2014-08-12  来源:山东民生网  作者:山东民生网

    记者日前从聊城市财政局获悉,2014年,中央财政补助下达聊城市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27480万元,该项资金已于近日分配下达至各区县。

    此次聊城市争取到的国家补助资金27480万元,将支持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47个,其中棚户区改造项目40个,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7个,该项资金扶持建设了1225套公租房、256套廉租房,安置棚户区改造拆迁居民19872户。

    据悉,聊城市的保障性住房建设按照政府总览、统一规划、统一组织建设的原则,无论是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高度等指标的控制,还是配套设施建设,都做到了主体工程与小区道路、绿化、给排水、供暖、供气等配套设施同步建设,小区商业用房、物业用房、社区服务中心等配套设施一应俱全,满足了人们的基本需求。该工程能有效解决我市中低收入者“住有所居”问题,消除社会不安定因素,落实政府责任;在抑制我市房价上涨趋势,消除经济泡沫隐患等方面也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根据规定,专项资金按照各地区年度城镇低收入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户数、筹集公共租赁住房套数、城市棚户区改造户数等三项因素以及相应权重,结合财政困难程度进行分配。资金使用范围包括:向符合条件的在市场租赁住房的城镇低收入住房保障家庭发放租赁补贴,不得向政府投资运营的公共租赁住房承租家庭再发放租赁补贴;支持政府组织实施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含新建、改建、收购和在市场长期租赁公共租赁住房),包括政府直接投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支出,以及政府对企业投资公共租赁住房的贷款贴息等支出;支持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各地方财政部门不得截留、挤占、挪作他用,不得用于平衡本级预算。专项资金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购置交通工具等与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无关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