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邑县畜牧兽医局严格实行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监管全县畜产品质量安全。
据了解,平邑县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制订完善了《平邑县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二是细化职责分工,局长全面负责、分管局长主抓全县畜产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生产科负责种畜禽场、无公害认证企业监管,饲料办负责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企业监管,药政科负责兽药生产经营企业监管,质监科负责协调相关科室畜产品监管和奶站监管,动监所负责动物及其产品检疫监督、病害动物及其产品查处、无害化处理,各乡镇动监分所配合做好辖区内规模养殖场、饲料兽药生产经营企业、农贸市场、屠宰厂点、奶站等监管。同时抓好村级“三员”管理,村级“三员”负责本村动物防疫、信息上报。三是明确运作方式。局属各科室按照各自分工,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各分所在做好日常工作同时,积极排查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村级“三员”每月对本村养殖场户至少巡查两次,一旦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分所,分所第一时间上报局相关科室,相关科室立即向分管领导汇报,以尽快速度赶到出事现场,调查了解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一般问题,分管领导责成相关执法科室及时处理,重要问题向局长报告,视情况交相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