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渔业法》,切实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消费者吃上放心鱼。日前,淄博市高青县组织水产局、工商局、质监局等有关执法人员,联合组成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查组,对高青县鲁青渔业专业合作社养殖基地、绿荫市场、早市等水产品销售点开展质量安全检查。
检查组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和座谈交流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基地、塘口,查看生产日志记录及仓储饲料药品。检查中未发现仓储和使用违禁药物情况,生产日志记录完善、真实,与养殖农户座谈核实基本一致。
在检查过程中,检查人员不断宣传水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强调质量安全保障的重要性,还向渔户发放了“致全县养殖渔(农)民的一封公开信”,受到广大养殖户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