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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在我国注册的境外乳品生产企业,其产品不得进入我国境内销售

时间:2014-05-04  来源:山东民生网  作者:山东民生网

     记者从山东检验检疫局获悉,《进出口乳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于5月1日起实施。根据该办法,所有进口乳品境外生产企业将全面实施注册管理,不在我国注册的境外乳品生产企业,其产品不得进入我国境内销售。新规实施后,进口洋品牌乳品行业将有望更加规范。

 
  山东检验检疫局提醒,对购买的洋品牌乳品,消费者可以从国家质检总局网站上查看产品上的外包装信息是否准确,辨别是否是属于合法进口产品。5月 1日以后生产的产品,其生产企业不在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的注册名单之内的,消费者可以通过拨打“12365”投诉电话向检验检疫部门投诉,保障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