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烟台开发区工商分局根据群众举报,在销售现场查获假冒红牛饮料60箱。
经查,当事人宋某系莱阳人,自由职业者。宋某2013年3月中旬从济南购进假冒红牛饮料60箱,3月20日租用一辆面包车,将假饮料拉到开发区一些小商店推销。销售过程中,商店经营者发觉推销的饮料没有质量检测报告和合法来源证明,且价格明显低于正常价格,怀疑其饮料有问题,随即向
工商部门举报。接到举报后,开发区工商分局福莱工商所迅速出击,在销售现场将宋某及假饮料查获。得知宋某已经在别处销售出一部分饮料,为防止假冒饮料流入市场,执法人员立即通知路北工商所将宋某已销售给该所辖区6家商店的8箱饮料全部予以追回查扣,彻底切断了假货流向市场的通道。执法人员将宋某销售的红牛饮料送交北京红牛饮料销售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鉴定,确定该批次红牛饮料为假冒。
宋某销售的假冒红牛饮料从外观看与真品极为相似,非专业人士很难鉴别。但打开饮料后,香精味道浓烈,并从饮料颜色能明显看出与真品差别较大。宋某利用比真红牛饮料每箱便宜8元钱的价格优势,专门向社区内小商店推销,想好好地赚一笔,没想到刚一行动就被工商执法人员查获。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今年以来,开发区工商部门以食品等为重点组织开展了打击傍名牌、虚假宣传专项行动。这次行动中,遍布全区社区的举报网络,为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维护群众利益发挥了重要作用。工商部门也提醒广大经营者,要严把进货渠道,不要采购来路不明、检测报告不全的商品,以免给自己和消费者带来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