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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曝济南某超市果脯中吃出“活蛆”

时间:2012-12-25  来源:齐鲁网  作者:问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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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民反映:孕妇在杏肉中吃出“活蛆”

    记者电话联系了李女士,她告诉记者,12月19日晚上,她与丈夫在济南市高新区家家悦超市购买了散装甘草野杏肉(以下简称“杏肉”),共计6.33元。
 
  “杏肉就是类似话梅一样的东西,就是一种果脯。”李女士说,“因为自己怀孕已经5个月了,所以比较喜欢吃这种酸酸的东西。”
 
  20日晚上,李女士在家中打开一小包杏肉,吃到一半的时候突然发现里面有个白色的东西在蠕动,仔细一看竟然是虫子!“就是像蛆一样的虫子,非常恶心!”李女士描述道。
 
  当晚上7点左右,李女士便在丈夫的陪伴下找到那家家家悦超市进行理论,考虑到自己怀有身孕,李女士提出要去医院做检查。
 
  晚上8点左右,李女士和丈夫在家家悦超市员工的陪同下来到济南市千佛山医院进行检查。
 
  记者在病历上看到,检查结果并无大碍。李女士表示:“考虑到自己是孕妇,所以提出了查体的要求,因为是孕妇嘛,又吃了不干净的东西,所以心情是不一样的。”
 
  据李女士讲,当时吃出虫子便拍了照片留作证据。记者在照片上看到,一只白色的类似蛆一样的虫子出现在杏肉上。
 
  家家悦超市回应:不否认食品中出现“活物”
 
  对于此事,家家悦超市是如何解决此事的呢?24日下午,齐鲁网记者拨通了济南高新区家家悦超市林店长的电话。
 
  林店长首先表示知道这件事情,“我不否认,这件事情发生之后,我们派员工跟顾客去了医院做了检查,并垫付了医药费和打车费200元左右。”
 
  对于包装袋内出现的那个白色的虫子,林店长不认为是蛆,“现在还不能说是蛆,只能说是一种虫子。”林店长强调道。
 
  那么,这件事情该如何进行赔偿呢?林店长表示,事发之后,他咨询过公司的法律顾问和济南市政热线12345,“我了解到该产品的生产日期为2012年8月13日,保质期为一年,并没有过期,而且是独立包装的小袋,肉眼无法看到里面的虫子。”根据上述情况,林店长得出解决办法,“所以根据法律规定,消费者可以退货,我们这边提出的赔偿是按照当时消费者购买价格的10倍进行赔偿。”

  赔偿费用存在分歧,消费者已投诉到工商局
 
  按照林店长的赔偿说法,购买时的价格为6.33元,10倍的赔偿费用为63.3元。
 
  记者从消费者李女士那里了解到,她并没有接受63.3元的赔偿费。“东西已经吃进去了,赔这几十块钱没有任何意义,主要是考虑都我还有身孕,所以没有接受10倍的赔偿。”李女士说,“我觉得超市应该给出一个合理的说法。”
 
  李女士综合考虑后,提出了1000元的赔偿要求。“主要是包括精神损失费和误工费。”
 
  林店长认为这个数目过高,双方未能达成赔偿。“这个费用有点无理取闹,如果对方可以降低到500元,我们是可以考虑的。”林店长表示。
 
  据介绍,目前,李女士已将此事投诉到济南市高新区工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