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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汾酒首度回应“召回事件”

时间:2012-08-30  来源:问绿网  作者:问绿网

    日前,有媒体报道今年6月间,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简称“山西汾酒”)曾在其销售公司内部通知召回该企业于今年三四月生产并流入山西市场的53度“黄盖汾酒”,召回原因是上述黄盖汾内有黑色漂浮物。报道引发各种猜测、质疑。

 
  29日,山西汾酒首度作出公开回应称,公司在例行检查中发现,53度玻璃汾的个别产品中有黑色微粒,“此后,山西汾酒首先对该产品的销售片区库存产品进行广泛抽样复检,经过产品追溯,发现该产品为成装一分厂成三车间生产的53度玻璃汾部分批次中的少量产品”。
 
  山西汾酒表示,经过对该产品生产流程各环节的认真检查,确定原因为,“公司为提高产品的澄明度,提升产品品质,在成装一分厂成三车间更换了精滤设备。期间,由于工作人员操作不当,造成间断性精滤不彻底,使部分批次的少量产品中含有极其细小且目视不可见的活性炭微粒“。后来,这些产品在货架期静置期间,由于活性炭的吸附作用而形成目视可见的微小积聚点,也就是此前报道中所说的“黑色漂浮物”。
 
  山西汾酒集团企业文化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柳静安表示,根据国家相关标准,活性炭广泛用于纯净水、酒类、饮料等生产过程。事发后,山西汾酒即委托山西大学生命科学院对所涉产品进行了评估,确认对人体没有危害,不存在食品安全问题。
 
  据介绍,该产品主要销售在山西市场。柳静安说,事后,山西汾酒主动对3-4月份生产的53度玻璃汾进行退货更换,但不排除在一些零售店面还存在少量该产品。
 
  目前,山西汾酒已经更换了更高精度的精滤机。柳静安表示,山西汾酒将制定更严格细化的工艺操作流程,加大精细化管理力度,坚持标准严肃化、工艺严格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