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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州市将在社区设立民族工作助理员

时间:2012-08-02  来源:问绿网  作者:问绿网

  依照山东省和枣庄市民族、民政管理部门的要求,滕州市拟在民族村(居)、民族工作任务重的社区(世居少数民族人口100人以上或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较多的社区)各选拔确定一名民族工作助理员,协助当地基层组织做好辖区内的民族工作。

  社区作为城市的细胞,联系着社会的各个方面。加强社区民族工作是服务各族群众、夯实党的执政基础的需要,是促进民族团结、建设和谐社区的需要,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社区民族工作助理员由当地少数民族居民中的熟悉本民族的历史和文化、了解本民族的心理和愿望、在群众中有一定的威望、热心社区服务工作的人员担任,主要负责了解掌握社区内常住少数民族居民、社区内各单位的少数民族职工、社区内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员的基本情况,宣传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常识,妥善处理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

  近期滕州市民宗局、民政局将对社区民族工作助理员的推荐选拔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进行部署。通过设立社区民族工作助理员,及时、准确、全面地掌握有关信息,对于涉及到少数民族因素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介入,切实维护民族团结与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