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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滋病感染者做手术 医院不敢收

时间:2011-12-01 10:57:59  来源:生活日报  作者:高明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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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9日,成都市传染病医院艾滋病区,一名护士在给一名患者输液。(新华社发)

        有效遏制艾滋病在山东省蔓延,力争2020年艾滋病疫情继续保持低流行。山东省今年5月份曾下发《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意见》,规定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患其他疾病需要治疗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和拒绝。但记者采访发现,目前济南一些医院变相拒收艾滋病感染者的情况仍然时有发生,艾滋病感染者仍面临看病难、手术难的尴尬境地。

        艾滋病感染者 想做手术遭拒

        小林(化名)是一名艾滋病防控志愿者。在他所服务的对象中,因为携带有艾滋病病毒而被医院拒收的事例时有发生。“有时他们可能只是去医院做个小手术,但医院就是不接收,也没有医生敢做。”

        小林说,曾有一位26岁的男性艾滋病感染者去医院做一个非常简单的骨折手术,但没有医生敢做。“对于艾滋病感染者的‘就医歧视’一直存在,不要说有一定难度的手术,就连最普通的阑尾炎、外伤清创缝合、骨折复位这样的小手术,都经常遭遇变相拒绝。”

        对于这个问题,另一名志愿者说,目前国家乃至我省都有明确规定,医院不能拒诊艾滋病患者,但是医院和医生往往会采取其他借口来规避。比如,“如果因为艾滋病拒绝手术患者可以告他们,但是他们会以没床位等各种理由打发掉艾滋病患者,让我们也很无奈。”

        可是,大多数被综合性医院拒绝手术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通常情况下不会选择维权。“很多感染者想隐瞒自己被感染,不愿意将事情闹大。”一名志愿者说。

        收治艾滋病人,医院和医生存有顾虑

        某三甲医院的外科主任表示,对于艾滋病人他们很无奈,“不可否认,医生有很多顾虑”。

        有一次,一名在车祸中腿部受伤的病人被送到医院,需要立即进行手术。在进行了简单检查后,两名医生推着病人进了手术室。虽然检查项目中有艾滋病这一项,但由于结果出得比较慢,手术结束后该患者的检查报告才出来。结果,这名患者被查出艾滋病病毒抗体阳性,也就是说感染了艾滋病病毒。知道检查结果后,两位参与手术的医生都很害怕,纷纷进行了检测。虽然当时没有什么问题,不过考虑到有窗口期,两位医生还是整天提心吊胆。“过了三个月查了一次,半年后又查了一次,都没事,两人心里才踏实了。”

        该外科主任说,给艾滋病患者进行手术存在风险,如果是手术过程中被扎了或者身上有伤口沾上患者的血,就有可能被传染,而手术过程频繁跟针、刀以及剪子打交道,难免会被误伤,一旦发生意外就有可能被感染,所以他们对待艾滋病患者都很谨慎。一家三甲医院的医生担心,虽然自己知道艾滋的感染途径只有三种,平时注意就没事,但如果一旦被感染,“你让我怎么办?”

        济南某三甲综合性医院的外科医生刘大夫说,“就算我不担心感染,一旦病人得知我曾经给艾滋病人开过刀,谁还敢来找我看病?”

        对于艾滋病感染者,不仅仅医生、护士有心理压力,医院也不想给外界留下他们收治艾滋病人的印象,怕引起其他病人不必要的担心,进而影响医院“形象”和“效益”。而国外对待艾滋病感染者非常宽松,感染者可以正常工作,甚至可以当公务员。像新加坡、泰国等,艾滋病感染者根本不需要到专门医院去就诊,而是完全同普通病人一样住在综合性医院,当然病友不知道,只有医生、护士知道。

        医护人员职业暴露风险亟待解决

        “艾滋病恐惧也在医护人员中弥漫,医院也是艾滋病歧视的受害者。”某三甲医院一位外科医生说。

        记者采访发现,很多综合医院的医护人员不清楚自己在艾滋病治疗中的义务,错误地认为所有艾滋病感染者应全部送入传染病定点医院;而传染病医院又不具备综合医院的学科体系和救治能力。此外,我国目前还没有建立对因职业暴露而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医务人员进行赔偿、补偿或补救的法律规定,同时医院内部对职业暴露保护、培训不到位,未形成健全的职业暴露监督报告体系等,均造成医护人员职业暴露率较高。

        山东省千佛山医院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资深外科医生认为,卫生主管部门和医院应建立制度,强化医护人员预防艾滋病的防护措施,提供专门培训,最大限度减少职业暴露风险。他同时建议,应将职业暴露感染艾滋病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之中。此外,我国的《传染病防治法》、《艾滋病防治条例》、《侵权责任法》等对艾滋病感染者合法就医权有明确保障,但如何把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都落到实处,使艾滋病感染者享有平等医疗服务,这需要社会形成合力,“相关法律条款不应成为空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