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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的纪律:换届选举环境风清气正

时间:2011-09-05 09:48:05  来源:舜网  作者:黄强

  据了解,近年来,济南市把严肃纪律作为提高组织工作公信力的重要措施来抓,切实加强了对各级领导干部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也为组织工作正常运行保驾护航。

  监督预警,对干部问题防患于未然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当存在微小的隐患时,如果不给予足够重视和正确及时地处理,就会酿成大祸。领导干部的成长规律也是如此。这样,对干部的监督预警就显得十分重要。

  多年来,在干部监督工作中,市委组织部发现有的干部对干部监督工作的认识存在误区。在干部队伍正常状态下,如果对监督工作抓得太紧,有的干部往往认为这是对自己的不“信任”,是故意“找茬”,不愿接受监督,甚至逃避监督。然而,有的违纪违法干部一旦事发,常常追悔莫及地发出感叹——— 小洞不补,大洞吃苦;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为此,市委组织部对干部监督预警的作用、内容和方式进行了深入研究,于2008年研究制定了《关于建立干部监督预警制度的意见》,在全市全面实施了干部监督三级预警制度。

  一旦发现领导干部有不能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以及工作部署不够得力;不能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违反有关规定选人用人等情况,就要予以警示。

  只有针对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方式及时预警,才能把握住实施干部监督的有利时机,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根据反映干部问题的不同情况和程度,市委组织部采取了谈话警示、书面警示和跟踪警示三种不同的预警方式。

  其中,谈话警示,就像是给有情况反映的干部“打预防针”;书面警示方式,好比是给有较多反映的干部“挑毛病”;跟踪警示,就要给确实存在一定问题的干部“亮黄牌”了。

  干部监督预警制度实施后,在社会上产生了良好的反响。2008年8月,新华社以《济南建立干部监督预警制度,七类情况干部将被警示》为题编发了通稿,全国许多报刊和网站纷纷进行了报道。人民网网友评论,“济南市委组织部建立的干部监督预警制度好,避免了对干部只提不管、监督不到位的问题”;“这一措施应在全国推广,并且一以贯之的抓落实,方能体现其本来意义”等。

  全程记实,对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监督

  对领导干部进行监督预警,只是一种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的方法。这样做是远远不够的。

  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方面,市委组织部实行了《干部任用条例》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干部选拔任用报告、组织部门列席下级党组织讨论决定干部会议、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记实等制度,进一步加强了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全方位监督。

  2008年,市委组织部制定了《济南市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记实办法》。哪些情况需要“记实”呢?根据办法,“记实”主要记录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破格提拔和越级提拔任职的情况;超职数配备干部的情况;在干部考察和任前公示期间群众举报调查情况及结论;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又予以提拔的情况;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在领导干部所在单位(系统)提拔的情况;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情况等。

  2010年,省委组织部修订出台了《山东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记实办法》,市委组织部及时转发了该办法,并要求相关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必须坚持严守规章、实事求是、责任明确、失职追责的原则,不打折扣,不搞变通;必须全面准确地记录情况,做到严谨细致,不缺项、不漏项;必须认真如实地填写记实表、记录表,并按照要求及时上报和保存。

  除了出台全过程记实办法,以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全过程监督,按照相关要求和意见,市委组织部还制定了列席下级党组织讨论决定干部会议工作规范。

  根据规范,有关单位在召开讨论决定干部任免的党委(党组)会议前两天,要就干部调整有关情况与市委组织部进行沟通。如果确定列席会议,列席会议人员将对到会人数、会议讨论材料、会议程序、讨论决定方式等进行监督,并做好会议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向列席会议单位反馈;对违反《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规定的问题,按照有关程序,依据有关规定予以纠正和处理。

  明令禁止,4类拉票行为抓住就办

  选人用人是组织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老百姓对组织部门最为关注的事情之一。能否做好选人用人这项工作、把好这道关口,也是组织部门能不能让党放心、让群众满意的衡量标准之一。

  除了对选拔任用领导干部进行监督预警、全过程记实等措施,市委组织部还深入开展防治用人上不正之风专项整治行动。

  在诸多用人上不正之风的问题中,拉票贿选、买官卖官等,恐怕是老百姓最痛恨的行为,也是《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法规制度所严令禁止的。拉票破坏民主规则,造成民意失真,损害党的形象,干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正常开展。只有坚决制止和杜绝各种拉票行为,才能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对此,市委组织部专门下发了《关于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加强监督,认真治理拉票行为的实施意见》,明确规定,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推荐环节,4类行为属于拉票行为,必须坚决禁止,认真治理。这4类行为包括,通过宴请、送礼、安排消费活动、打电话、发短信、当面拜访等形式,请求他人在推荐过程中给予自己关照;委托、授意中间人出面说情,请求他人在推荐过程中给予自己关照;通过举办同学、同乡、同事、战友等联谊活动,请求他人在推荐过程中给予自己关照;以及其他拉票的行为。

  玩火者必自焚,拉票者也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市委组织部提出,在干部推荐工作开始前发现并查实拉票的,不得确定为考察对象;在考察过程中发现并查实的,是考察对象的,取消考察对象资格;考察结束后发现并查实的,已经提拔的要从领导岗位撤下来,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除了在拉票贿选、买官卖官等行为上下大力气整治,组织部门还开展了违规用人问题查处问责、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满意度调查和民主评议、群众举报等专项整治活动,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

  公开承诺,纪律让换届环境风清气正

  “我向组织郑重承诺:在这次换届中,坚持原则,公道正派,认真履行职责,严守各项换届工作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坚决同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作斗争。”在8月6日举行的市委组织部严肃换届纪律集体承诺会上,市委组织部全体组工干部作出庄严承诺。

  如果说监督预警、全过程记实等措施,主要针对选人用人这项长期工作;那么,换届纪律学习、谈心谈话、“换届我承诺”等活动,则是为即将到来的市、县(市)区和乡镇换届顺利进行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

  坚持预防在先的理念,市委组织部开展了换届纪律学习活动,实现事前教育全覆盖。把“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的纪律要求印送到每一位领导干部、参加民主推荐人员和“两代表一委员”手中。

  同时,开展“换届我承诺”活动,实现事前预防全覆盖。市、县、乡各级领导干部就尽责履职、做好工作、严守换届纪律作出公开承诺,层层签订承诺书,自觉履行换届纪律,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换届前,组织部门通过集中谈、个别谈等多种方式与换届涉及的每一位干部进行一次专题谈心谈话,提醒端正态度,正确对待个人的进退留转;督促切实严格遵守和执行换届纪律。通过这种“谈心谈话”活动,实现事前提醒全覆盖。

  另外,通过党报党刊、广播电视以及悬挂横幅、发放换届纪律卡片、张贴明白纸等形式,大力宣传换届纪律,实现纪律要求知晓全覆盖。

  市委组织部还把严肃监督贯穿于干部推荐、考察、公示和换届选举各个环节,实现全过程有效监督。在召开推荐大会时,进行严肃换届纪律情况问卷调查,了解对换届纪律的知晓情况,及时发现违反换届纪律问题;发布考察对象公示通知时,将考察对象是否有违反换届纪律行为列为公示的一项举报内容。

  据悉,考察时,则注重了解考察对象遵守换届纪律情况,坚持考察对象向考察组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落实考察对象廉政情况征求纪检机关意见制度,在代表和委员中对本地换届风气以及是否存在突出问题情况进行民主测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