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德州市日前发布关于调整部分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率的通知。从今年4月起,德州市二、三类行业参保单位的工伤保险费率实行浮动费率,依据各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情况,上浮参保单位共110家,其中市直7家,下调单位共33家,其中市直13家。
为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及《关于做好工伤保险费率浮动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关于工伤保险实行浮动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德人社〔2010〕185号),促进用人单位的生产安全和工伤预防,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从2014年4月起,德州市对属于二、三类行业参保单位的工伤保险费率实行浮动费率。
依据各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情况,在2013年费率基础上上浮的参保单位共110家,其中市直7家、夏津县20家、临邑县10家、陵县3家、乐陵市4家、禹城市27家、齐河县3家、宁津县15家、平原6家、德城区15家。
市直单位中,上浮最高的参保单位为德州德工机械有限公司,从原来的1.20%提高到2.00%,上浮0.8%。上浮后德州德化装备工程有限公司费率最高,为2.40%。
县市区上浮最高单位为乐陵市供电公司,从原来的1.50%提高到3.00%,上浮1.5%。共15家单位费率上浮后达到3.0%。
在2013年费率基础上下浮的参保单位共33家,其中市直13家、夏津县2家、禹城市18家。下浮单位中德州市仁和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恒升)下浮最大,从原来3.00%下浮到1.50%,下浮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