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03-17 12:05:03 来源:山东民生网 作者:孔祥凯
3月15日是每年的“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日”,今年的3.15正值《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订后正式生效日,为此,由山东国曜律师事务所、山东大学法律援助中心组成的中国保险律师网(www.barbar51.com)专业律师团队,于2014年3月15日上午8点开始在省城济南百花公园举行了以“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及新消法生效日”为主题的法律宣传活动。
活动旨在向广大群众普及与之密切相关的尤其是消费领域的法律知识,让广大居民知道消法修改后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保护更加全面具体,消费者的知情权更有保障,对于多年困惑的消费维权难处新消法进行了理清,宣传活动结合省消协发布的十大消费欺诈案例,国曜所律师及山东山东大学法律援助中心的硕士研究生们进行了详尽的解读,现场直接受理当面咨询的居民一百多人,受教育居民超过千人,发放宣传材料三千多份。
短短的四个小时里,律师及山大法援同学们见证了广大民众对法律知识的渴望、对国家普法活动的支持与热情,更体会到法律知识的缺失给人们带来的不便与困扰。党员律师带头人孔祥凯律师现场解答了众多社区居民的现实问题,如存款单变保险单的银行与保险公司联合欺诈行为、投资理财被骗问题、借款后找不到债务人问题、房屋继承、企业援藏干部退休补贴拒发问题等等进行了有效的解答,其他律师在党员律师的感召下也纷纷拿起宣传材料走到居民中主动发放和解答问题,山东大学法律援助中心党员研究生张允春、庄雪莉等也现场发放宣传材料,进行有奖问答方式宣传消法,普法教育效果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