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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违法施工45层高楼无证开工

时间:2010-09-10 10:20:44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丁志军 袁泉

  日前,有读者向本报反映,黑龙江哈尔滨市存在违法施工问题。记者根据一些居民的举报,对两处违法施工项目进行了现场采访。

  被认定原规划不合理,今年6月却突然开始施工

  “这栋楼准备盖45层高,地基挖到距旁边巡船胡同的居民楼不过10米,临近的两栋居民楼将来怎么采光、怎么通风?”居住在井街17号院的一位退休干部刘先生告诉记者。

  记者看到,距离松花江南岸不到800米的哈尔滨道里区井街,一栋大约20层的高楼旁边被挖出一个大坑,一支施工队正在用水泥、钢筋进行地基处理。

  周边的居民告诉记者,该项目在2009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监察部等部门开展的房地产规划专项治理活动中,被列为重点督办项目之一。项目名称为“新湖·松花江尚”,由哈尔滨高科技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中建六局承建。

  根据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要求,规划部门认定原规划不合理,须将巡船胡同22号居民楼统一纳入规划改造范围,并要求根据用地实际情况,从优化城市景观环境、改善城市交通的目的出发,对该区域进行重新规划布局。

  一位居民指着被遮挡的牌匾说,“这上面有字,写着‘中国建设六局承建哈高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松花江尚小区项目’。由于没有施工手续,他们没搞开工仪式就拿布裹上了”。记者仔细看了看,发现只有“中国”两个字露在外面。

  从去年7月拆迁后,这个工地就一直搁置,今年6月底突然开始昼夜施工。附近居民曾向哈尔滨市规划局、道里区规划局等多个部门反映,但没得到答复。

  记者联系了哈尔滨市规划局,一位姓阮的工作人员说要请示领导再答复。记者随后在哈尔滨市城乡规划局网站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情况栏目中,没有查询到这个项目的手续。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批前公示》一栏中显示,位于井街、巡船胡同交汇处的这个项目仍在公示阶段。

  据一位房地产开发业内人士介绍说,按照相关法律要求,项目开工前必须办好土地证、规划许可证、开工证、开工验收合格证等手续,无证开工显然是违法行为。

  没有备案和审批手续,“商改民”改出“空中楼阁”

  盖高楼不能无证开工,而建筑物改变商用或民用的性质,也必须报规划部门备案审批。然而在哈尔滨南岗区人和名苑小区的400余户居民,却因为违法开工的“商用改民用”工程而烦恼。

  根据居民的举报,记者来到位于哈尔滨市黄金地段的人和名苑小区。记者看到,小区被施工围挡包围得严严实实,1至3层的楼体的外立面已经被拆开,防水层和密布的钢筋裸露在外。楼层隔板上人为开凿的孔洞随处可见,远远看去,通透的大楼就好像“空中楼阁”。

  住在4楼的居民宋先生告诉记者,人和名苑小区3栋高层住宅楼高30层,最下面的3层为商用,4楼以上是居民住宅,三栋大楼由底商连接在一起。由于商用部分长期没有租售出去,所以才想出“商改民”的主意。

  今年7月,人和名苑小区的开发商哈尔滨市三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向小区3栋楼的居民发出了工程改造说明通知。

  然而,开工以后,一些居民家里的墙面出现越来越严重的开裂现象,室外楼体表面的瓷砖也开始脱落。因此,业主们强烈要求开发公司立即停工。

  “我们要求开发商拿出有关部门同意其施工的审批手续,开发商却拿不出来。没有审批,擅自开工,算不算非法施工呢?”业主刘女士说。

  8月31日,部分业主向哈尔滨市南岗区房产监察大队举报,南岗区房产监察大队核查后确认该工程没有备案和审批手续,立即勒令建设单位停工。

  据记者了解,已建成的商用建筑改民用,开发商必须拿原建筑设计图纸,到当地的规划部门报请改建,规划部门将委派建筑设计师对建筑外形、结构、给排水、供热通风等多方面重新设计,这样做是为了保证建筑安全,缺少其中任何一个环节,“商改民”的建设都将留下后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