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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洲一村官虚增坟头 冒领“迁坟款”逾百万

时间:2010-09-09 15:29:45  来源:荆楚网  作者:袁喆

     2005年至2008年,时任新洲区阳逻街老屋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的朱水平,伙同会计,采取虚列坟头等手段,贪污地面附着物补偿款105万余元,挪用土地补偿款27万元。近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朱水平13年有期徒刑。

  贪婪 虚构坟头骗取补偿

  2008年,一栋漂亮的两层楼房,出现在新洲区阳逻街老屋村的村口。新楼房主人正是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朱水平。

  1965年出生的朱水平家境贫寒,1992年当上老屋村团支部书记,2003年竞选成为村委会主任。

  此前,朱水平一直住在一座破旧的平房里。在其任职期间,阳逻街实施了一系列开发计划,老屋村经济也逐步发展,村干部年收入也由几千元涨到了两万元。

  不过,两万元年薪也无法解释朱水平的暴富。2008年12月,新洲区人民检察院接到一份群众举报:举报对象直指朱水平。

  检察院反贪局侦查人员对老屋村的财务账目进行调阅。初看之下,账务平衡,各种票据手续一应俱全。侦查人员于是在村中找到几位村民,核对领取土地补偿款和迁坟补偿款的真实情况,这才发现其中另有隐情:账目中需要补偿6500余座坟头的地面附着物补偿款,其中4600座竟是虚构。

  狡猾 借开会逃避审问

  2006年,朱水平凭着“注水”后的坟头数据,领取到了293.5万补偿款。2008年8月,老屋村换届选举在即,朱水平伙同出纳会计做出113万余元的虚假凭证,将财务做平上交到了阳逻镇的财务管理中心,其中105万余元补偿款被朱水平私吞。

  侦查人员对出纳会计朱雪春进行突审,后者如实交代了伙同朱水平涉嫌挪用公款及贪污的事实,但声辩自己没有从贪污款中拿到一分钱。

  找到突破口,检察院再对朱水平进行审问。但朱水平仅是试探性地交代了涉嫌挪用公款的事。然后凭借其区人大代表的身份,借开“两会”之名回避审问,并且在检察院“欲擒故纵”策略下失踪了。于是,检察院采用“钓鱼”之计——让朱雪春取保候审回家。果然,朱雪春回家的第二天,朱水平就露面了。他托人向朱雪春打探消息,并送给朱雪春3万元劝其逃跑。但令朱水平没有想到的是,朱雪春会将此事原原本本汇报给侦查人员。

  随后,侦查人员到老屋村和朱水平家中固定证据,并向区人大汇报,以罢免朱水平的人大代表资格。

  2009年2月7日,心理防线彻底崩溃的朱水平,终于自首到案。

  钻营 邀请村民汉口赴宴

  表面上看是“自动到案接受调查”,实际上,朱水平却并不合作。对于其涉嫌贪污公款105万元,朱水平矢口否认,并将罪责全部推在出纳会计朱雪春的身上。

  侦查人员找出朱水平自己提供的两张数额较大的借条,按图索骥找到借款人,借款人指出两张借条均系伪造。朱水平这才不得不低头认罪。他交代,贪污款中25万元借给胞兄炒股,40万元借给村民搞房地产。

  为了在2008年9、10月举行的村干部选举中顺利当选,他投入血本来笼络村民,甚至邀请大量村民到汉口赴宴。贪污款中,朱水平仅请客送礼一项就花去7万余元,另外还支付阳逻周全大酒店近几年的进餐费共6万元。目前,70万元赃款已被追回。

  今年8月30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宣判:因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朱水平被判有期徒刑十三年;朱雪春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余震 七名村官相继落马

  朱水平特大贪污、挪用公款案件事发之后,新洲区人民检察院对全区村官进行调查。2009年至今,7件16人受到刑事处罚,5件7人移交纪委处理,涉案金额近300余万元。

  其中,阳逻街施岗村原党支部书记施建发及村委会主任袁光汉因虚开、冒领工程款14万余元,2009年5月被分别处以三年及两年有期徒刑;2005年11月,仓埠街蔡岗村原村书记兼主任邱绪田、会计金正明、出纳王桂香等从公路征地补偿款中拿出10万元平分,然后合谋以村土地补偿款、工程建设费等名义为找单据将账据做平,2009年8月,均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

  检察官说法

  村官犯罪成因有三

  新洲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检察官汪国腰认为,新洲区“村官”作案大多采取收入不入账、虚报冒领、打白条等手段进行犯罪,主要涉及土地征用补偿款、土地开垦资金款、涉农补贴款、家园建设款、水通款、路通款等土地资源开发领域。其犯罪成因有三:

  第一,村级财务管理混乱。各种名目的资金大多以白条入账,收支凭证缺失。

  第二,权力过于集中。重大财务支出一人说了算,使财务制度形同虚设,财会人员形如摆设。

  第三,监督机制缺位。村委会属集体经济组织,不属于国家审计机关的审计范围。而农村基层管理和监督职能很难发挥内部监督作用,部分知情群众甚至敢怨不敢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