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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禁停新规实行一周查处违法停车2000余起

时间:2015-11-17  来源:  作者:

    自11月1日起,交警部门在全市范围集中开展创建文明城市交通秩序整治行动,将“违法停车、黄网线停车、机动车路口遇堵不依次等候和斑马线不礼让行人”4种违法行为,作为城区交通秩序整治重点。记者昨日获悉,仅11月1日至7日一周时间,全市15条“禁停道路”查处违法停车行为2000余起,涉事驾驶员被罚款100元、计3分。昨日,28辆机动车因在上述路段违法停车被市交警支队曝光。
  禁停路段违法停车同比减少三成
  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为进一步提高城区主干道通行能力,自11月1日起,对经十路(腊山立交桥桥东口至奥体东路口)、旅游路(历阳大街路口至舜华路口)、经七路、泺源大街、和平路、经一路、明湖东路、明湖西路、明湖北路、花园路、二环东路(旅游路口至工业北路口)、历山路、纬二路、英雄山路、纬十二路等15条“禁停道路”违法停车行为,实行“罚款100元、计3分”的处罚。
  11月1日至7日,15条“禁停道路”共计查处违法停车行为2000余起,违法停车情况同比下降30%左右。
  路口拥堵不依次等候罚100元计2分
  交警部门通过今年的交通大数据分析,城市整体交通特别是市区主干道一旦路口拥堵,车辆继续驶入会造成路口车辆积压,导致拥堵情况由点到线、由线及面,形成区域性交通拥堵。民警提醒,路口遇到交通阻塞时未依次等候,罚款100元、计2分。
今年查处黄网线违法停车3.4万起
  为市区主干道公交车道、部分支路单位出入口的正常交通秩序,市交警支队依据相关规定,对“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等候的”罚款100元。
  今年以来,全市在经一路、英雄山路、济泺路、花园路、青年东路、马鞍山路、山大南路、建设路、二七新村中路等路段查处违法停车行为3.4万余起。
  1.9万起不礼让斑马线行为被查处
  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罚款50元、计3分。今年以来,市交警支队充分利用高清设备对上述违法行为进行自动抓拍,共计查处该类违法行为1.9万余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