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山东省威海市商务局了解到,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即日起,威海市将在规定时限内,依法公开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
4月21日,威海市下发《关于开展依法公开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工作的通知》,信息公开的内容包括被处罚人的信息,主要包括违法事实,行政处罚的种类,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或规章名称及条款,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等方面的内容。
在公开时限上,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对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假冒伪劣和侵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自行政执法机关作出处罚决定或处罚决定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公开方式上,本级政府(管委)门户网站为公开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的主要渠道,有假冒伪劣和侵权行政处罚职能的部门还要通过本部门网站公开。对本地有重大影响和群众关切的处罚案件,应当同时通过公告栏、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予以公开。
据了解,威海市还将假冒伪劣和侵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内容,定期进行考核。对不履行信息公开义务、不及时公开或更新信息内容、违规收取费用等行为,由上级机关和监察机关依法责令改正并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