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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滨州市委政法委员会 滨州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推进群防群治六支队伍建设 构建社会治安大防控格局的实施意见

时间:2013-03-26  来源:山东民生网  作者:山东民生网

     打造物业服务、保安服务、环卫职工、公交出租、社区巡逻、治安志愿者群防群治六支队伍是市委政法委、市综治办着眼于新形势新任务,从滨州实际出发作出的一项重要部署,对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推动政法综治工作科学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推进群防群治六支队伍建设,构建社会治安大防控格局,现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重要意义
    近年来,滨州社会大局持续平安稳定,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但街面抢劫、抢夺,入室盗窃,砸车窗盗窃等流窜性犯罪一度时期仍呈高发态势,直接影响群众安全感。一方面,滨州公安干警万人比在全省较低,警力严重不足,且主要精力放在打击、侦破和惩治犯罪上,面对日益繁重的工作任务压力很大。另一方面,承担一定治安秩序尤其是防范、预防职责的物业服务公司、保安服务公司等等由于种种原因尽责不到位。针对这种情况,结合我市实际,打造物业服务、保安服务、环卫职工、公交出租、社区巡逻、治安志愿者群防群治六支队伍,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调动公众参与社会治安的积极性,有利于弥补滨州警力严重不足,有利于增强治安防控的实效,对于筑牢维稳人民防线,维护滨州平安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总体要求
    推进群防群治六支队伍建设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总要求,牢固树立警力有限、民力无穷,社会能动、公众可依理念,始终坚持打防结合、以防为主,专群结合、群防群治原则,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队伍、壮大保安服务队伍、发动环卫职工队伍、激活公交出租队伍、扩大治安巡逻队伍、完善治安志愿队伍,为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搭建起载体、健全好组织、完善好保障,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布下天罗地网,打好人民战争,构建起社会治安大防控格局,更好维护滨州平安和谐稳定。
    三、主要内容
    (一)规范物业服务队伍
    当前,随着物业企业不断发展壮大,物业服务覆盖面越来越广,物业服务队伍直接与群众打交道,在防火、防盗、防抢、防爆等方面起着重要作用。
    1.明确治安职责。《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明确规定了物业服务企业的治安职责,参与社会治安是物业服务企业义不容辞的责任。主管部门要修订完善物业服务合同文本,强化安全防范条款,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进一步明确其治安秩序维护职责。
    2.强化工作措施。各物业服务企业要认真履行治安秩序维护职责,全面排查整改照明亮化、门禁对讲、视频监控、围墙护栏、消防设备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健全完善值班巡更、人车进出、应急处理等机制,定期组织秩序维护人员的教育培训,实现物业治安管理的规范化。
    3.落实监管责任。市综治办对因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导致服务单位治安案件高发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黄牌警告,特别严重的一票否决。对被黄牌警告和一票否决的物业服务企业,主管部门要采取限制参加年度物业服务项目招投标、暂停办理企业资质升级、取消物业企业从业资格等惩戒措施。
    (二)壮大保安服务队伍
    保安服务队伍是协助维护社会治安的重要力量。相对其他社会力量,保安员具有一定专业性,发展保安事业,壮大保安服务队伍,是弥补警力不足的有效措施。
    1.落实“管办分离”。落实《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中“管办分离”的规定,将保安服务全面推向市场,并在公安机关设立专门管理机构,实现“社会办保安、公安作监管”。 同时,大力发展保安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促进保安服务业健康顺利发展。
    2.坚持规范发展。坚持统一基本招录条件、统一基本培训要求、统一基本保安标识、统一基本服务标准,健全完善保安员资格考试、教育培训、持证上岗等制度,不断提高保安队伍职业化程度。
    3.积极拓展服务。贯彻落实国务院《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督促娱乐场所经营单位与保安服务企业签订保安服务合同;贯彻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加大向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派驻保安力度;贯彻落实《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积极向党政机关、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要害单位、大型超市、大专院校、医院等派驻保安。
    (三)发动环卫职工队伍
    环卫职工队伍大、分布广,工作时间长,熟悉周围环境,在提供信息、协助公安机关侦破案件,发现交通秩序、治安管理存在问题等方面,有着天然优势。
    1.实行“一岗双责”。坚持“人民城市人民管”,在城区实行“网格化管理”,每个网格都绑定具体环卫工人,实行“一岗双责”。城区环卫工人统一配带“治安巡逻”袖标,担任治安信息员和治安巡逻员,主要负责提供违法犯罪、打架斗殴、肇事车辆逃逸、群体性事件等信息,在清扫城市生活垃圾的同时,帮助清除治安垃圾。
    2.强化业务培训。公安机关定期组织治安、刑警、交警等警种,有针对性地对环卫职工重点进行发现线索、报送情报、保护现场、交通安全、自我保护等方面的知识培训,切实提高环卫职工队伍相关能力。
    3.完善工作保障。对提供有效违法犯罪线索和协助公安机关抓捕违法犯罪嫌疑人的,由市环卫处根据公安机关反馈情况,本着“一案一奖,一事一奖”原则,对环卫职工给予一定现金奖励,对见义勇为的按规定给予奖励。对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争取各方支持,努力帮助解决社保、低保、子女就学等问题。
    (四)激活公交出租队伍
    公交车、客运出租车司机流动性强、接触面广,在发现线索、及时报警以及见义勇为、制止犯罪等方面具有独特优势。
    1.积极教育引导。依托全市各运输管理机构及车站、出租公司、客运公司、公交公司等,集中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宣传引导广大司机增强社会安全责任感,自觉做到“人人都是信息情报员,车内车外情况随时看”,切实调动广大司机参与社会治安的积极性。
    2.畅通警情信息。各客运公司要不断提高技术投入,积极推广GPS定位、3D无线监控、车辆报警系统等科技手段。公安部门要设立公交出租车与110联网的专线电话,方便司机及时报警,确保警情信息在第一时间互通共享。
    3.落实表彰奖励。市综治办要定期组织开展“见义勇为好司机”评选活动,对见义勇为的公交出租车司机给予表彰奖励。对提供线索,协助破获案件的公交车、出租车驾驶员,公安机关要制定具体标准,及时兑现奖励,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积极向文明办申报,给予“行业标兵”等荣誉表彰。
    (五)扩大社区巡逻队伍
    社区(村)治安巡逻队作为群众性自治组织,是治安联防的一种重要组织形式,能有效防范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是维护社会治安重要的基础性力量。
    1.推进社区巡逻。将治安巡逻工作列入各街道办事处及社区重要议事日程,对城乡结合部、流动人口密集、娱乐行业集中的治安复杂区域,压实责任、重点突破,采取政府出资、社会赞助、居民捐资相结合的方式,组建专职巡逻队,开展社区巡逻。
    2.发展群众巡逻。倡导和支持鼓励村(居)在基层政府和公安机关指导下自建兼职或义务治安巡逻队。全面推广农村治安保险,用部分保费承担巡逻费用,实现巡逻服务与保险服务有机结合,加强农村治安防范工作。
    3.实行联防联动。统一制定社区(村)治安巡逻队员的招聘、政审、培训以及日常管理制度,建立完善治安巡逻队与综治办、派出所的联动机制,与社区群众的联系机制,切实提高社区(村)治安巡逻的规范化程度。
    (六)完善治安志愿者队伍
治安志愿者来源广、方式活、成本低、社会责任感强,是协助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重要力量。
    1.发展志愿队伍。制定实施“万名治安志愿者服务计划”,依托团委发展参与大型活动安保的青年治安志愿者队伍,依托机关工委发展参与社区治安的党员治安志愿者队伍,依托公安发展参与流动人口管理的治安志愿者队伍。
    2.健全工作保障。在见义勇为奖励基金中,分设治安志愿者奖励基金,为治安志愿者活动提供各种奖励。积极协调有关单位,使治安志愿者在志愿活动中负伤时能得到与民警同样的绿色通道救助。
    3.强化激励措施。针对志愿服务的特点,重点完善精神激励机制,把公众参与治安志愿活动的行为与其社会评价相结合,通过发放荣誉证书、公益活动记录卡、志愿者优待卡等方式,对热心奉献社会的公民在精神上予以鼓励。
    四、组织领导
    1.提高认识,强化领导。各县区党委政法委、各级政法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群防群治六支队伍建设的重大意义,切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根据《意见》精神,紧密结合各自实际,深入谋划,研究制定各自推进群防群治六支队伍建设,构建社会治安大防控格局的实施方案。要全面安排部署,制定具体措施,将群防群治六支队伍的触角延伸到最基层、覆盖到全社会。
    2.加大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进一步加大对群防群治六支队伍的宣传力度,及时反映活动进展和工作成效,大力宣传在群防群治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切实发挥舆论宣传的导向作用,形成社会管理人人参与、平安和谐人人共享的浓厚氛围,进一步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治安管理的积极性。
    3.强化督导、确保落实。市委政法委、市综治办负责群防群治六支队伍的工作调度、督导检查、分类指导。各县区党委政法委、综治办和市政法各部门要对本地、本部门、本系统群防群治六支队伍建设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督促落实,确保群防群治六支队伍建设顺利推进。要把群防群治六支队伍建设纳入综治考核,作为评价年度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