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交通运输部烟台海事局称,一艘巴拿马籍散货船日前涉嫌8次将生活垃圾排放入海,烟台海事局已对其立案调查。
2月17日9时,烟台港区海事处对靠泊烟台港64号泊位的巴拿马籍“CIC PRIDE”轮开展港口国检查时,发现这艘货轮《垃圾记录簿》清楚地记载着,1月14日至2月9日期间,连续8次将船舶生活垃圾排放入海,其中有1次发生在中国管辖海域。
根据《国际防污公约》附则V修正案,自2013年1月1日起,船舶垃圾排放的基本原则由原来的“原则性许可”改变为“原则性禁止”。经调查,这艘货轮大副承认没有认真学习国际防污公约修订内容,对新生效的垃圾分类处置程序不熟悉,仍然习惯性地按照以前的公约要求进行垃圾记载,出现了记录错误,但船长和大副均矢口否认将生活垃圾排放入海。
此外,据悉,这艘货轮在提交足额担保后,已于18日被放行,案件后续处理仍在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