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邑市一司机原本想在车上贴个“福”字讨个好彩头,没想到贴的不是地方,刚上路便被执勤民警逮个正着。近日,这名涉嫌故意遮挡号牌的司机被依法记12分,罚款200元。
2月16日,山东省昌邑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按照巡防方案要求例行在城区各交通要道路口路段执勤,正在潍河大桥执勤的民警老远看见一辆乳白色轿车车牌号码位置上顶着个大大的“福”字由东向西驶来,民警遂示意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车辆停稳后,驾驶人从车上递出一包证件,驾驶证、行驶证、机动车辆登记证书、保险单,驾驶人黄某还得意的对执勤民警说:“我最守法驾驶了,开车时所有证件全部都带齐了,你们想看什么证件说吧”。
然而,当民警请黄某下车到车前查看时黄某一下子慌了神,一再解释过年过的忘了将车牌上的“福”字取下来,请民警照顾照顾,执勤民警认真为黄某解释了故意遮挡号牌的危害和公安部第123号令和第124号令的最新规定,依法对黄某驾驶证记12分、罚款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