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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黄浦区法院公布2011年医疗纠纷白皮书

时间:2012-05-24  来源:问绿网  作者:问绿网

     近年来,医患矛盾成为医患间的隔阂,也成为阻挡医生好好行医的障碍。为有效疏导医患矛盾,提高医疗纠纷案件审判质量,上海市黄浦区法院今天上午发布2011医疗纠纷审判白皮书。同时邀请了医院、医学会及患方代表与会讨论。

  据统计,诉至该院的医患纠纷近两年数量下降,显示诉前调解机制起到效果。案件中,侵权之诉多于违约之诉,每五个案件中有三个侵权之诉,每五个违约之诉中有一个案件是医疗机构向患者催讨医疗费用。

  医疗服务合同纠纷占41%;近七成医疗纠纷案件以调解、撤诉结案,案件调撤率相对高。超过三分之一委托鉴定的案件最终认定医患双方的医疗争议构成医疗事故,且医方承担次要责任的居多;虽经医学会认定不构成医疗事故,但仍有近七成案件医方基于自愿或最终被判承担一定的补偿或赔偿责任。

  黄浦区法院建议进一步完善医疗纠纷案件诉前调处机制,注重建立专业化诉前调解组织化解医疗纠纷。针对医疗纠纷专业性强的特点,应兼顾法律和医学专业的双重需求,注重吸纳具有医学专业背景或医学执业经验的人员作为专职调解人员。

  来自医院的代表认为,医疗纠纷比较专业,法官和律师有医学常识或者有医学背景对医疗纠纷案的完满解决有帮助。协调者应能够用通俗的平民语言解释医学问题。

  患方担心“同行护短”,希望法院可以考虑让患方自行选择医学会来,同时实现“鉴定人出庭指证”。但医学会代表认为,“鉴定人出庭指证”的要求不容易满足,因为鉴定制度基于“专家合议”,再次召集专家成本过高,目前还只能是“书面指证”。

  有关单位应该继续主动顺应社会管理创新形势,加强能动司法,努力缓解医患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