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09-09 来源:济南时报 作者:潘庆照 孙华
据了解,2010年12月1日,纪万昌在泺源大街希努尔男装专卖店买了20套“新郎·希努尔”休闲西装。因其用料标识与权威检验不符,提出除货款外赔偿10万元的维权要求。新郎·希努尔集团称纪万昌索赔要价太高,协商陷入僵持。
【职业打假】纪万昌对准新郎·希努尔
6日,在纪万昌的维权工作室,他向记者展示了购买的“新郎·希努尔”休闲西装实物、购物发票及权威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
记者看到,在该休闲西装的领口标识上标有:面料95%羊毛、5%羊绒,里料100%涤纶。纪万昌出示的中国商业联合会轻纺商(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检验报告中,实测数据为:面料99.6%羊毛、0.4%聚酯镀膜丝,里料54.9%涤纶、45.1%粘纤。“用成本低廉的原料代替了部分高价原料,属于欺骗消费者。”纪万昌告诉记者,近期,他已与新郎·希努尔集团及其泺源大街销售方取得联系,要求给予经济赔偿,并要求新郎·希努尔方面召回全部同批次产品,并通过媒体公开道歉。
【厂商回应】承认有此事,但未协商成
6日下午,新郎·希努尔集团相关负责人李先生接受采访时表示,纪万昌反映的情况确属实情。
李先生称,该批次新郎·希努尔休闲西装在用料上存在问题,但是粘纤材料比涤纶高级得多,价格更贵。纪万昌要求除货款外给予赔偿10万元,他开口要价太高,新郎·希努尔方面不能接受。
“后来,纪万昌给出总赔偿8万元的解决方案,新郎·希努尔方面仍感觉要价高,给出除货款外赔偿2万元的赔偿建议。但是纪万昌并未同意,目前,双方陷入僵持。”他表示,“因为没谈成,我们曾建议纪万昌去消协处理。”
纪万昌称,他不会通过消协解决而是自己运用法律武器维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中有“退一赔一”的规定,但在不上诉的情况下,他不会采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因为用《民法通则》、《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国产品质量法》等法条对索取赔偿没设置上限,可以比“退一赔一”获赔更多。
【存在争议】对职业打假人褒贬不一
记者了解到,目前,社会上对“职业打假人”的评价褒贬不一。
据了解,山东大学社会学学者高洋将这些以营利为目的的“职业打假人”比作“不良商业生活孕育出来的寄生者”。客观上来讲,这些人对于市场的净化确实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消费者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