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上级统一部署和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流通领域酒类管理工作的意见》,菏泽东明县商务局依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集中开展综合治理工作。
一是严格落实酒类经营者备案登记制度,对利用酒类经营者备案登记证进行非法经营活动的依法严厉查处。
二是严格落实酒类流通随附单溯源制度,《随附单》随附于酒类流通的全过程,单随货走,单货相符,实现酒类商品自出厂到销售终端全过程流通信息的可追溯。
三是规范酒类经营购销台账管理,要求酒类经营者严格按照《办法》规定,建立酒类经营购销台帐。
四是开展“警示牌”发放工作,酒类经营者一律在明显位置摆放或悬挂“不得向未成年人售酒警示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