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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起《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开始施行

时间:2012-12-02 10:57:42  来源:问绿网  作者:问绿网

     山东省暨济南市宣传贯彻《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座谈会12月1日在济召开,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连承敏出席会议并讲话。

 
  今年8月1日,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本月1日起施行。《条例》对城乡规划的制定修改、实施和监督管理做出了详细规定。连承敏要求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加强对《条例》实施的监督,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坚决制止和惩戒违法行为的再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