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07-29 10:27:03 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赵鹏
昨天,市人社局召开“北京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部署会议”,标志着全市首次统一组织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工作正式启动。见习人员将获得基本生活补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此举也将帮助北京生源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升就业能力,尽快实现就业。
培训时间三至六月
人社部门介绍,就业见习是指组织有见习意愿的、毕业时间在3年以内的北京生源高校毕业生,进入认定的见习基地,在具体工作岗位上,进行3至6个月的全日制就业培训。
其间,毕业生须与见习基地签订《北京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并享受政府补贴,以积累工作经验,提升就业能力,尽快实现就业。
今年本市的北京生源高校毕业生约有9.8万人,按到年底就业率可达95%的计划推算,今年符合申请见习条件的北京生源高校毕业生近5000人。
留用率在三成以上
各用人单位申报见习基地,需满足一定条件。用人单位必须是规模较大、有一定社会影响力,并有长期承担就业见习工作意愿的本市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拟提供见习岗位的技术要求和业务内容,要适合高校毕业生的特点和能力水平。对于进入本单位见习的高校毕业生,计划留用率不能低于30%。
人社部门表示,今年本市首次推出统一标准,到年底预计将可建成至少100个见习基地。
本市今年补1500万元
见习基地将建立就业见习管理制度,加强对见习人员的岗位培训、工作指导和日常管理,为见习人员提供基本生活补助,并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见习期间,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补助将按月发放。目前,本市财政给予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补助财政专项补贴的标准为每人每月500元,见习基地给予见习人员的基本生活补助标准由见习基地自定。见习人员只能享受一次就业见习政府补贴。基本生活补助标准将根据本市经济发展和物价水平合理确定并及时调整。
记者同时从市财政局了解到,2011年,市财政安排就业见习补贴经费1500万元,以保证本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顺利完成。
四种情况可终止协议
见习期满后,见习基地为见习人员出具《北京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证明》,见习人员在见习期间或见习期满后被见习基地正式录用的,见习基地将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见习期满未被录用的见习人员,符合有关规定的,可享受政府提供的免费就业信息和各类公共就业服务政策。
见习人员在见习期间,如果不遵守单位规章制度,连续无故缺勤,或者由于患病以及已落实工作单位等原因无法参加见习的,经批准,见习基地可与见习人员终止见习协议。
官方开设报名微博
毕业时间在3年以内的北京生源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携带毕业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北京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申请表》到户籍所在区、县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报名参加就业见习。8月底,本市将组织首批就业见习双选会,9月初毕业生将进入见习基地见习。有关部门将开设“北京市就业见习”微博,接受网上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