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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15市出台住房救助核对办法确保公平公正

时间:2014-09-29  来源:齐鲁网  作者:蔡晓彤

 9月22日,省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召开“全省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专题视察座谈会

9月22日,省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召开“全省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专题视察座谈会

   济南9月22日讯(记者 蔡晓彤)今天下午,山东省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召开“全省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专题视察座谈会。省直相关部门负责人及部分省政协常委、委员出席会议。省政协副主席栗甲主持会议并讲话。

  中央拨付近77亿建设山东保障性住房

  “保障性住房给我的感觉为什么是越建越缺?”栗甲向省有关部门发问。省发改委副主任秦柯解释,这是由于保障性住房的受众面越来越大了。以廉租房为例,申请人限制由低收入人群放宽到现在的中低收入人群,“原来没指望廉租房的人现在开始考虑了”。秦柯说。

  齐鲁网记者了解到,2014年,国家安排我省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38.86万套,其中棚户区改造31.2万套。截止8月底,已开工建设37.3万套,开工任务完成率95.9%;连同往年结转项目基本建成17.3万套,任务完成率91.1%,完成投资619.7亿元。

  到目前,中央财政已拨付山东补助资金76.94亿元,省级财政安排奖补资金9亿元,比上年增长12.5%。截止到8月底,全省共筹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202.43亿元,已到位110亿元。

  据介绍,中央财政对山东保障房建设的支持力度在全国范围内名列前茅,与此同时,山东保障性住房的总建设数量在全国位居第五。

  齐鲁网记者了解到,山东省保障性住房的在工程质量上全国第一;在分配管理上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在后期服务上采用专业化、市场化物业管理,让低收入保障对象享受与他人同等的公共基础设施。

  山东上半年核检出1197人次不符合保障条件

  今年,山东省民政厅会同省法制办、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联合起草了《山东省社会救助办法》,明确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统筹本行政区域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职责。

  山东省民政厅副厅长周云平介绍,对于住房救助,《办法》中确立了包括住房救助在内的具有山东特色的“8+1+3”的社会救助体系框架:以8项救助制度为主要内容,以社会力量参与为重要补充,已核对机制建设、监督管理、法律责任3项措施为保障的社会救助体系。

  截止8月底,山东已有15个市及71个县(市、区)出台了核对办法,11个市及31个县(市、区)成立了核对机构,123个县(市、区)开展了核对工作,占全省各县(市、区)总数的90%。

  9月底,全省在县级层面将全面建立核对机制,开展核对工作。省民政厅要求,今年年底前,各市出台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各县(市、区)建立核对机制。

    据悉,今年上半年,全省共核对保障性住房申请对象5.27万次,核检出1197人次不符合保障条件,推进了保障性住房救助的公平、公正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