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09-09 来源:《法制晚报》 作者:
据悉,卫生部拟将急诊科从功能结构上分为红黄绿“三区”,将病人的病情分为“四级”,保障急诊病人医疗安全。
日前,卫生部公布了《急诊病人病情分级试点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提出,急诊病人病情的严重程度决定病人就诊及处置的优先次序。急诊病人病情分级不仅是给病人排序,而且要分流病人,使病人在合适的时间去合适的区域获得恰当的诊疗。
病人病情评估结果分为四级。一级濒危病人临床判断标准是:气管插管病人、无呼吸或无脉搏病人、急性意识障碍病人以及其他需要采取挽救生命干预措施病人。
二级危重病人临床判断标准是:病人来诊时呼吸循环状况尚稳定,但其症状的严重性需要很早就引起重视,病人有可能发展为一级,如急性意识模糊或定向力障碍、复合伤、心绞痛等。
三级急症病人临床判断标准是:病人病情进展为严重疾病和出现严重并发症的可能性很低,也无严重影响病人舒适性的不适。
据悉, “指导原则”还拟将急诊诊治区域分为三大区域:红区、黄区和绿区。红区即抢救监护区,适用于一级和二级病人处置。黄区即密切观察诊疗区,适用于三级病人。绿区即四级病人诊疗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