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07-04 来源:黄河新闻网 作者:刘霞
6月29日,记者从临汾市环保局了解到,日前,该市监控中心与全市违法排污、超标排污企业进行了警示约见会,17家企业全部签订了责任书。各企业保证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正常运行,24小时接受环保部门的监督。“各县市环保局将加强对企业污染治理设施及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监管。”临汾市环保局负责人表示,今后,对发现存在违法生产或超标排污的企业,环保局将发出警告,若再次出现违法排污或超标排污的行为,将重处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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