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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审计范围为2013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

时间:2013-12-22  来源:山东民生网  作者:山东民生网

    一年来,中央财政加大支持力度,为保障性安居工程顺利实施提供了坚实保障。以农村危房改造为例,2013年中央支持全国266万贫困农户改造危房,中央补助标准户均7500元,在此基础上对贫困地区每户增加1000元补助,对陆地边境县边境一线贫困农户、建筑节能示范户每户增加2500元补助。此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棚户区改造有关税收政策,其中包括对改造安置住房建设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及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下改造安置住房,按1%的税率计征契税。从土地供应到建设质量,从分配制度到产权探索,一年来,围绕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诸多环节,各部门和地方政府采取各种措施,确保这一重大民生工程顺利实施。

 
  据介绍,从初步汇总各地上报计划来看,2014年全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有望开工600万套以上。下一步,住房城乡建设部将指导各地有序开展共有产权保障的探索,完善产权分配和上市交易收益调节机制,切实消除牟利和寻租空间。
 
  自12月起,省审计厅将组织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对全省14市(不含济南市、青岛市和烟台市)及所属县(市、区)2013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进行跟踪审计。
 
  据了解,本次审计范围为2013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包括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和各类棚户区改造)的投资、建设、分配、运营等情况,重大事项追溯到相关年度。审计对象为14市政府及所属县(市、区)政府,各级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负责住房保障相关工作的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规划、民政、农业、林业等有关部门。必要时,可延伸调查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质量监督、银行等相关单位和个人。
 
  本次跟踪审计将主要关注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基本情况及主要成效,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棚户区改造安置和工程建设管理情况,保障性住房的分配运营情况,以及2012年度跟踪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重点揭露和查处棚户区改造拆迁安置项目和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