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09-07 来源:问绿网 作者:问绿网
济南市物价局今天下发《旅游产业价格行为专项检查的通知》,决定自2012年9月15日开始,在全市开展一次为期一个半月的旅游产业价格行为专项检查行动,检查的重点在于景区内价格收费公示、商品明码标价及旅游企业的旅游服务收费公示情况。景区收费不按规定公示的、没有执行明码标价的、旅游服务公示内容与实际不符的以及不按规定收取车辆看管费等违规行为,要依法坚决予以查处,情节恶劣、性质严重的,予以公开曝光。
上一篇:济南外来工可领失业金 前提在济缴纳失业保险满一年
下一篇:铁道部:手机购票成功43分钟内须付款
责任编辑:[董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