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07-02 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全杰
为广州开出的首张企业罚单,酒家负责人认罚
在6月30日全市控烟联合执法行动中,执法人员在番禺区针对个人吸烟行为开出了一张50元的罚单。昨天,针对餐饮企业的首张罚单也开出了,受罚对象是东江香居海鲜酒家,罚款金额为3500元!
据悉,该酒家在6月30日就被检查组及市城管委主任李廷贵发现有顾客在非吸烟区吸烟,吃了一张《行政处罚决定书》。但在昨天的复查中,该酒家又被荔湾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现存在同样的现象。
前日刚收整改通知书
据了解,6月30日的全市联合控烟执法大行动中,市爱卫会副主任、市城管委主任李廷贵带领的荔湾区检查执法组在花地大道东江茶香居海鲜酒家发现有一名白衣男食客吸烟。但因为抓不到证据,以及超过1000元的行政罚款额度须经过立案、调查取证、督促整改等程序,最终只对酒家开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对其予以警告处罚,并要求其限期整改。
昨日上午,荔湾区食品药品监管局黄威副局长、城市管理局关良桂副局长带领执法人员共计12人再次对该酒家开展执法检查,又发现了一名顾客在二楼非吸烟区吸烟,还发现多个餐台及餐碟上有烟蒂。执法人员对此一一拍照取证。
未投诉举报酒家吃罚单
执法人员了解到,该酒店对该名吸烟顾客没有进行过劝导,也没有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进行投诉、举报。这一行为违反了《广州市控制吸烟条例》(下称《条例》)第9条的规定。酒家负责人对违反条例的事实予以承认。根据酒家的违法事实和该酒家之前的违法记录,执法人员依照《条例》第25条规定,向该酒家开出了处罚3500元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并告知酒家,可在7月4日前前往荔湾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陈述和申辩,如申辩期限内不提出申辩要求,将进入处罚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