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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建设工程质监的一面旗帜

时间:2010-08-31  来源:深圳商报  作者:佚名

        “‘五大创新’、‘四个转变’、‘三个聚焦’,引领深圳工程质量监管工作继续走在前列,让特区的旗帜高高飘扬。”在总结30年的风雨历程,面向再造激情燃烧、干事创业的火红年代,这是特区工程质量卫士饱含激情,锐意进取的声音。

        五大创新:

        一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推进工程质量观念创新。将“质量第一、以人为本、可持续、全面质量管理和依靠企业内在动力”的质量理念贯穿于监督工作始终。

        二是加大执法力度,推进工程质量管理创新。突出对各方主体的质量意识、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责任落实的监督检查。

        三是更新监督方法和监督手段,推进工程质量技术创新。始终做到“三个坚持”:坚持依靠先进、科学检测的检测方法与手段,根据公正、客观、可靠的检测数据进行监督;坚持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坚持执行工程质量巡回式随机抽查的监督方法。

        四是强化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的监管工作,推进工程质量发展模式创新。进一步明确节能监督要点,建立并完善节能专项检查新机制,顺利通过省、部专项检查。

        五是加强制度建设,推进工程质量监管机制创新。出台了《质量监督重点工作指引(试行)》、《建筑工程质量过程监督与竣工验收监督相分离的工作制度》、《工程质量监督巡查督查办法》、《职员岗位职责及考核办法(试行)》等系列制度,监督工作进一步规范。

       四个转变:

        一是实现从对施工监督向全过程综合执法的转变。努力实现包括勘察、设计、审图、施工、监理、材料、检测等在内的全过程监督;实现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实体质量和市场行为的全方位监督;实现以结构安全为主,覆盖使用功能、节能建筑、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的全覆盖监督;实现从单一的跟踪式的定人定点监督逐步向随机监督执法检查、专项检查和飞行检查相结合的监督执法模式转变;实现市、区两级监督机构条块分割监督向监督资源统一配置、统分结合的模式转变。

        二是实现从对“项目质量监管”向对“企业和执业人员诚信监督执法”转变。进一步明确市场主体的质量责任,引导社会价值取向,完善各责任主体应承担的工程质量责任机制;加强对企业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专职质量管理主任等执业人员的监管;建立质量诚信评价体系,通过对质量数据进行汇总、归纳、分析,形成企业和个人的诚信档案,形成现场与市场的有效联动,实现对个人、企业及行业的质量监督。

         三是实现从被动的“事后监督验收”向主动的“事前预控监督”转变。实行设计、施工方案审查和条件验收制度,在涉及重大风险源和主要结构安全的分项工程或工序施工前,进行施工条件验收,预判设计、施工方案的可靠度;实行样板引路制度,对涉及主要质量通病的部位,首先进行样板件、样板间甚至样板层施工,预先检验施工工艺的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