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08-11 来源:新京报 作者:新京报
当地时间9日,桑兰的代理律师海明宣布,由于证据不足,纽约检方对桑兰性侵一案不予立案,检方不再继续调查。按照海明的说法,桑兰案将“告一段落”。13年前,桑兰曾在刘国生、谢晓虹的家里养伤数月,在此次经济索赔之余,也曾向纽约警局报案,指控刘谢夫妇的儿子薛伟森对她进行性侵犯,有一名叫路平的证人宣称,他曾亲睹13年前薛伟森性侵桑兰,并且保存了重达数公斤的证据资料。抵达美国后,桑兰曾就性侵一案与检察官等人单独会面,并配合检方刑事调查程序录下口供文件。
海明在新闻发布会上称,威切斯特郡性犯罪案检察官格林已经致电通知他,因证据不足以支持一级强奸罪,已经结束了对于桑兰性侵一案的进一步调查。检察官格林指出,检方调查的重点在于此案是不是一级强奸罪,此类案件,证据必须没有任何疑义,但桑兰一案目前证据不足。
被告律师莫虎也有说法:“检方拒绝立案调查是因为桑兰拿不出任何证据。”当事人刘国生则称,纽约检方自始至终没有找他和薛伟森进行过任何调查。按照海明的说法,桑兰案“告一段落”。目前刑事案已经结束,民事案的4个动议双方律师都上交了所有的答辩状。“这段等待期,双方几乎无事可做。只有耐心等待结果。”海明说。
■ 向钱看
海明向桑兰讨要律师费
“想学雷锋,没那个觉悟”
除了性侵案遭拒,此前一直声称免费为桑兰打官司的海明还宣布,将向当事人桑兰讨要律师费。海明解释说,因为桑兰曾对他做出“虚假评述”,“我不是不食人间烟火的人。想学雷锋,没那个觉悟。”海明在其微博上表达了自己的态度。
作为桑兰在美国的代理律师,海明此前曾多次称自己免费为桑兰打官司,但他于昨日宣布,目前已经通过联邦快递向桑兰发出书面通知,要求桑兰支付律师费和其他费用,如果桑兰拒绝付费,那就有可能起诉她。
谈到自己的“变卦”,海明解释说:桑兰以前对他做出了“虚假陈述”,因为桑兰在国内的收入并不是每个月只有230美元,她也不是生活在贫困线以下。按照海明的说法,他要求桑兰在30天内支付15800美元的律师费,2580美元的其他费用。否则不排除在纽约法庭起诉桑兰。
对于异议,海明在微博上做出辩解,“律师收费有什么大惊小怪?难道中国律师不收费吗?桑兰叫我几句亲哥哥,我也做了几天亲哥哥。可是,亲兄妹,明算账,在美国中国都是一样。尤其是,现在桑兰赢了保险公司的案子,有钱了,还让亲哥哥白忙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