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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医保改革:全省统一 城乡统一

时间:2015-04-17  来源:山东民生网  作者:山东民生网

  2014年1月1日起,我省开始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制度进行整合,建立全省统一、城乡一体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整合后,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基金平均支付比例不低于70%,门诊费用基金支付比例不低于50%。

  省里还对城乡医保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进行了整合,原农村居民用药范围由1100多种扩大到2400多种,从根本上消除了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差异。去年9月份,各市已按照新的政策组织居民参保,截至2014年底,参保人数达到7183万人。

  在此基础上,山东在全国率先开展城乡一体、全省统筹的居民大病保险制度,从2014年起,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住院费用经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偿后,个人承担的合规费用可进行二次补偿。2015年全省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调整为1.2万元,一个医疗年度内,每人最高可报销30万元,比去年提高10万元。

  “统一的居民医保政策,打破城乡户籍限制,缴费和待遇标准分档,参保人员可自愿选择,消除了制度障碍,更好适应人员流动需要,均衡了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水平,消除了城乡待遇差别,公平性大大增强。”省人社厅居民医疗保险处处长丛勤滋说。

  实施整合后,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和经办管理由一个部门负责,避免了各自为政、政策“撞车”的问题,有效降低了公共管理成本,提高了行政效能。

  社保卡“一卡通行”:6大功能102项应用

    “以前在省立医院看病要办一张就诊卡,要是去其他医院,还得再办一张,医院之间互不通用,现在好了,一张社保卡‘一卡通行’。”4月14日,省立医院门诊二层挂号窗口前,在将自己的社会保障卡信息绑定后,济南市民李丽芳不无感慨说。

  据了解,2014年7月,我省省直定点医院试点推行统一使用社保卡作为就诊卡的就医模式。目前,省直定点三级医院已基本实现社保卡替代就诊卡,截至去年11月份,青岛、潍坊、日照等也实现了社保卡替代就诊卡就医。

  据省立医院医保处主任孙桂芳介绍,医院自12月1日起调试社保卡,经一次性信息绑定后,即可作为唯一“就诊卡”到所有诊室就诊;已持有医院就诊卡的患者,卡片上的余额可提取后销卡,或直接转入社保卡虚拟账户。

  从省社厅了解到,目前社保卡在全省已发卡4472万,预计今年底将达到约5800万。按照规划,未来的社保卡将可实现102项应用,人们拿着社保卡就可以实现电子凭证、就医结算、缴费和待遇领取等六大方面的功能应用。

  “以前一个参保人手里可能有医保卡、养老金存折、就失业登记证等多个卡证,而今后参保人持一张社保卡就能够办理几乎所有的人社业务。”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中心主任崔京建表示,未来一张社保卡可以进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结算,可以办理养老保险事务,还可以办理求职登记和失业登记手续等。

  据悉,目前我省潍坊、青岛实现了应用社保卡查询公积金余额和缴纳情况;威海通过社保卡发放低保待遇;青岛通过社保卡办理民政救助一站式结算业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