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从昨天起,山东省新农合"重大疾病"医疗保险正式开始运行。在原有的新农合报销基础上,患有20类重大疾病的参合农民,将享受最高20万元的 "二次报销"。
王金玲和王磊是潍坊安丘市赵戈镇马庄村的一对普通农民,去年下半年,他们的儿子一出生就被查出患有复杂性先心病,在山东省立医院住院治疗40多天,医药费用总计近14万元。昨天是孩子出院的日子,经过新农合和大病保险的双重报销,个人实际支付费用只需要3万6千元。
大病基金省级统筹 9.75亿覆盖6500万农民
根据山东省"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办法",参合农民不需要另行缴费,患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心病、终末期肾病、恶性肿瘤、精神病等20类重大疾病,在新农合报销的基础上,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出8000元的部分补偿比例为73%,8000元以内的部分补偿比例为17%,每年每人最高可补偿20万元。
山东省卫生厅副厅长仇冰玉对此作出了详细的解释,仇冰玉说,发生的费用越高,报销的比例越大。医药费用十万元的可报销到85%,20万元的可报销到87%,群众自付2万多元,就能解决需要20万元看好的大病,如果符合民政的救助条件,还能得到50%的医疗救助,群众自付费用只有1万多元。
新农合不仅提供"基本"医疗保障,还要"保大病",防止参合农民因病致贫、返贫。为了筹集到更多的大病基金,山东在全国率先实行新农合大病保险省级统筹,有效解决群众的大病医疗负担。
根据"新农合大病补偿办法"的相关规定,2013年山东省的新农合大病保险筹资标准是每人15元,按参合农民6500万人计算,全省大病基金的筹集总额为9.75亿元。
山东省卫生厅副厅长仇冰玉:将来有望普及所有病种
对于这15元钱,仇冰玉表示,主要是从国家和省里的资金里面抽出人均15块钱来进行统筹,不再让老百姓缴费。下一步,随着筹资水平的提高,将逐步扩大保障范围,由目前的大病保险,逐步过渡到大额医疗保险。现在是只解决20种病,下一步可能就是所有只要超过一定额度的,就能得到一定比例的补偿。
按照规定,20类大病患者需要在相应级别的定点医疗机构确诊,确诊后,可选择具备诊疗条件的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治疗。如病情需转上一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治疗的,要办理转诊手续。对于已经实现新农合大病保险即时结报的地区,患者在出院时就可以同时享受到新农合和大病保险的双重报销。
山东省卫生厅农卫处负责人姚圣宽表示,尚没有实现即时结报的县市区的参合患者,出院以后回到当地所在地的新农合办公室,先办理新农合的常规报销,接着就可以报销新农合大病医疗保险,也就是说新农合和大病医疗保险是集中办公的。
政府出资购买商业保险 双向监督保障农民权益
根据省政府相关规定,新农合大病保险,是通过政府出资购买商业保险的方式运作,经过招标,目前已与两家保险公司签订了合同。
中标的两家保险公司分别是中国人保和中国人寿。每年年初,山东省将通过省级统筹,将新农合大病保险资金,按照比例拨付给这两家商业保险机构,由他们来具体执行大病保险的相关理赔工作。由于商业保险公司的加入,患者可以享受到更宽泛的医药费用报销范围。
对此,中国人寿山东分公司健康保险部总经理岳文成说,过去新农合只报销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大病保险实施以后,政策之外合理的用于治疗的个人承担部分,也纳入了大病医疗保险范围。比如像心脏起搏器,在新农合的疾病医疗是不予承担的,在合规医疗费用里,个人承担部分比例以后纳入大病报销。
根据合同,商业保险公司,每年的实际赔付额度,如果超过了当年的大病基金额度,将由保险公司,对多出部分进行垫付。这样一来,保险公司有权对医院的诊疗行为形成监督,杜绝过度诊疗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