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济宁市食药监局与公安局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建立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活动联动机制的通知》(济食药监发〔2014〕14号),深入推进联合打击、整治涉及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等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加强该市食药监部门和公安部门的执法合作,共同维护公众饮食用药安全。
该制度规定了联合执法的工作范围、工作机制、工作职责,明确了联席会议、联络员、提前介入、案件移送、政策研究、信息交流与宣传等六项工作制度。
据了解,作为食药监、公安系统的打假牵头部门,济宁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与市公安局食品药品与环境犯罪侦查支队从制度和机制两个层面加强协作,将进一步提高联合执法效率,指导各自系统的打假工作,发挥双方长处和特点,使联合打假更加有力、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