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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4月起启用新版基本药物制 4月1日起正式执行

时间:2014-02-14  来源:山东民生网  作者:山东民生网

    首批敲定1065种

 
  山东省卫生计生委昨天发布消息称,经过产品申报、资质审核、限价报价、经济技术标评审、商务标评审、拟中标产品公示、物价部门审核等环节,第一批1065个中标产品于2014年1月21日通过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网(www.sdyypt.net)正式公布。其中,有764个产品可同时供应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配备使用,301个产品仅限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配备使用。其余批次中标产品也将于近期陆续公布实施。
 
  省卫生计生委通知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将加强对基本药物采购的监管,监督各方严格履行合同,规范医疗机构网上采购行为,确保基本药物采购稳妥有序进行。卫生行政部门将指导辖区内医疗机构把握用药规律,科学制定采购计划,保持合理药品库存,建立起低频次、高数量、定时段的基本药物定单发送制度,坚决杜绝频繁订单、随意撤单等行为发生。除临床急救、急需用药外,原则上医疗机构采购频率每个月不超过4次,并保证一定的数量。药品配送到位后,医疗机构要及时验收,并在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平台上签收确认。基本药物以省为单位网上集中采购,对因个人或小团体利益私自网下采购的,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进行严肃查处。
 
  4月1日起正式执行
 
  基本药物是适应我国基本医疗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群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青岛自2010年3月开始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以来,基本药物已经在青岛基层医疗机构实现了全覆盖,居民在基层看病的费用已经极大降低。从2010年3月起,青岛在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按比例配备使用基本药物,降低群众用药负担。我省卫生厅下发了 《关于做好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备使用工作的通知》,对全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配备使用基本药物提出了具体的目标和要求,即“三级综合医院、中医院配备基本药物品种数不低于基本药物品种总数的70%,基本药物销售额占全部药品总销售额的比例不低于17%;二级综合医院、中医院配备基本药物品种数不低于基本药物品种总数的80%,基本药物销售额占全部药品总销售额的比例不低于35%”.
 
  青岛市卫生局药政处相关人士昨天表示,他们已经将这一文件下发到各个医疗机构,目前药物的采购还处于过渡期,但从今年4月1日起,必须严格执行新版基本药物制度。青岛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8家试点的县级公立医院实行不加价销售。
 
  藿香正气水每盒2.2元
 
  据介绍,新版的基本药物制度比之前的种类增加了500多个,增加了品种数量,能够更好地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全面配备、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崂山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医生介绍,基本药物制度注重与常见病、多发病特别是重大疾病以及妇女、儿童用药的衔接,规范了剂型、规格,而这些药物涉及心脑血管病、消化系统、肿瘤等多个病种,能够满足市民的看病需求。
 
  记者查询公布的药物清单发现,药品的价格合理,比如,小儿消积止咳口服液,这是小儿消积止咳口服液适应症,清热疏肺、消积止咳的药物,价格每瓶才13.4元;蛇胆川贝液,用于风热咳嗽,痰多,气喘,胸闷,咳痰不爽或久咳不止,价格是每瓶2.1元;红霉素眼膏每支是0.36元;甲硝唑栓最低是每盒2.5元;盐酸左氧氟沙星片价格是每盒1.76元;盐酸利多卡因注射液每支是0.08元;藿香正气水每盒2.2元;冠心苏合胶囊最低价格是2.5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