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09-02 来源:辽宁日报 作者:万应慧
绥中县被称为“关外第一县”。这几天,绥中的又一个“第一”备受关注:第一次将27名乡镇和部门主要领导的检讨书刊登在市级报纸上。这些干部检讨的原因是没能按职责分工如期完成工作任务,按照县里的干部考核规定,要在媒体上进行公开检讨。
这还不算最“狠”的。绥中县还制定测评机制,不满意率超过5%的给予通报批评,超过10%的降职处理,超过15%的予以免职。绥中这一“晒官”举措,体现了干好干坏不一样、干和不干不一样,彻底整治“懒政”,要晒就“晒出汗”。
“晒”,这些年来已经成为一个流行词,其含义指向公开透明,晒在阳光下。过去党政机关的问题一般是“内部事情内部处理”,现在是端到桌面上或置于阳光下晒一晒。这是一个很大的进步。
为什么要晒?正如温家宝总理曾多次强调的,政府的一切权力都是人民赋予的,必须对人民负责,为人民谋利益,接受人民监督。推进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就是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从这个角度说,领导干部干的咋样,真应该晒一晒。在新形势下,各级政府部门和机构都必须加快学习和习惯在玻璃屋子里工作、在镁光灯下发言,主动在第一时间把公众关心的事、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事说清楚、讲明白。干不好的,检讨;再干不好的,换人!
阳光能杀毒,那么,让工作效能在阳光下晒也能杀毒。有些基层干部只看上级脸色,不看群众眼色。从某种程度上说,群众的眼睛就是太阳,把干部绩效考核目标公之于众,将阶段性任务完成情况适时公开,既有效地督促了干部,也维护了群众的知情权。政府每次“晒”出的,不仅仅是政务,而是“自责”而后勇的一种态度,是公共权力运作给公众的一个交代。这,或许才是我们最为关注和期待的。
今后,要有更多的晒。晒政务,晒权力,晒责任,晒账本,晒水分,晒风貌……香港政府为了让居民充分了解财政支出,使出各种招数:派传单、建网站、登报纸、上电视、接热线,全方位、多角度,就怕说不明白。
有好多事,必须得晒,得常晒,得好好地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