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环保局、济南市公安局联合下发《全市整治破坏大气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就开展整治破坏大气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专项行动向各县(市)区发出动员令。
本次专项联合执法行动将于今年2月至5月集中开展,历时三个月,共分动员准备、集中整治、建立长效机制、总结验收四个阶段。在集中整治阶段,将本着"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对安装自动监控设施的企业进行一次拉网式巡查检查,确保检查的覆盖面。
对检查发现的大气污染物超标排放、污染防治设施以及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不正常运行等环境违法行为,环保部门将依照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一律给予行政处罚;对以各种方式损毁、干扰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正常运行的,按照相关规定制作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移送书,连同案件相关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公安部门立案侦查。
公安部门对环保部门移交或在整治行动中发现的盗窃、损毁、干扰大气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等违法犯罪案件,符合立案条件的,将及时立案开展案件侦破工作。对涉嫌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为确保本次专项行动的顺利进行,济南市环保局与市公安局已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织了专门的执法检查队伍,两部门将对违法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打击并严厉惩处,形成惩治环境违法犯罪的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