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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工场造出“名牌”花生油

时间:2013-04-18  来源:山东民生网  作者:山东民生网

     近日,广州市公安局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支队会同萝岗、白云两区公安分局,在白云区打掉了一个特大制售假食用油的犯罪团伙,缴获成品食用油约15吨共940箱,7人被捕。

 
  据介绍,这是近年来广州警方破获的最大宗假冒食用油案件,这些“假油”已有少量流入批发市场。
 
  地下工场藏身僻静处
 
  4月初,广州食侦支队接到群众反映,有人经营假冒食用油的线索。经过一个多星期侦查,警方基本掌握了一个制售假油团伙的情况。
 
  近日,食侦支队组织警力兵分两路,分别对该团伙位于槎龙村的加工厂和位于白云区新天铖粮油批发中心C18档口的包材仓库展开突查行动。
 
  沿着西洲北路驱车两三公里至路的尽头,假油工厂就隐藏在这样一个偏离市中心和大马路的僻静之处。民警突现出击,工厂人员还未反应过来就全被控制。老板陈×伟(男,31岁)、工厂主管陈×华(男,25岁,均为广东揭阳人)以及工人马×金(男,23岁)、陈×游(男,22岁)、陈×发(男,22岁)、廖×盛(男,21岁)、李×鑫(男,21岁,均为广东普宁人)悉数当场落网。
 
  货车上生产以便逃跑
 
  涉案加工窝点约80平方米,弥漫着一股呛人的异味。仓库内停着一辆由货车改装的油罐车,一根水管从罐内牵出,正往下方的大小油瓶里灌油。现场没有任何过滤措施,工人装满油瓶后再用脏乎乎、几乎凝固的浆糊贴上品牌商标,一瓶(桶)假牌花生油就此出炉。
 
  “他们将货车停在厂里,一是便于灌装作业一是随时准备逃跑。”现场民警说,由于不同品牌的花生油香味、色泽不同,造假者还专门配置了一只煤气炉,炉上放着一个大不锈钢桶,散装油经过加温提炼后,便成了“金龙鱼”、“鲁花”、“好厨师”等品牌花生油。
 
  办案民警说,至于其是否含有地沟油成分,还有待有关部门进一步检测。
 
  主要流向批发市场
 
  记者现场看到,这些假冒食用油比起正品,颜色略深且浑浊。据警方初步审查,嫌疑人通过物流将假油售卖到广东周边省份的粮油批发市场,也有少量流入广州。根据油瓶容积的不同,价格在5元至30元之间,十分廉价。
 
  经审讯,嫌疑人陈×伟从去年下半年开始纠集人手制假,从佛山、揭阳等地购买散装的调和油,经过简单的混合勾兑后制成假牌油。该地下工厂每天生产成品油约60多箱,至今已共生产1.5万多箱,300多吨,累计非法销售560多万元。
 
  目前,陈×伟、陈×华因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中。
 
  辨真假
 
  1.标签。标明产品名称、净含量、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产品标准号、质量等级、生产日期、保质期。执行新国标的产品还须标识“压榨”、“浸出”字样以及产品原料的生产国名。
 
  2.包装。先看瓶口有无油迹,有则表明封口不严;再看瓶底有无沉淀物,如果食用油的透明度不好、浑浊、有沉淀或悬浮物,可能是劣质油。
 
  3.配料表。配料标注含两种及以上油脂的,其产品应为“食用调和油”,而不应标称“花生油”。
 
  4.油质。油有分层感的,可能是掺假的混杂油。颜色深或有异样颜色、有异味或加热时出现过多泡沫,伴有呛人油烟味的,应属劣质油或变质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