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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偿献血有偿使用?

时间:2011-08-01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作者:王君平 马跃峰

  最近,有人在网络上发文称:无偿献血,有偿使用,有关机构从中牟利。网文说“2010年总计1180万人无偿献血,其中90%为农民工和大学生。无偿献血量3935吨,收入39.35亿,但是献血者不能无偿用血,因为红十字会一袋血200毫升卖给医院200元,医院卖500元。献血者必须付钱才能输血,还要拿发票到献血地报销。”

  事实果真如此吗?记者进行了调查。

  献血工作由红十字会负责吗?

  卫生部门主管献血工作,红十字会参与相关活动

  无偿献血最初是由国际红十字组织倡导的。记者查阅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相关规定,了解到中国红十字会只参与无偿献血的宣传、动员和表彰工作。血液的采集、化验、保存和使用等工作具体由卫生部门负责。

  那么为什么有的血站名称里有“红十字”呢?北京红十字血液中心主任刘江告诉记者,部分血站的名称,由于历史等原因加上了“红十字”。但血站归卫生行政部门管理,与红十字没有任何隶属关系。记者登陆北京卫生信息网(www.bjhb.gov.cn),发现在北京市卫生局的直属机构、事业单位名录中,“北京市红十字血液中心”列在第五位。

  山东省血液中心副主任朱永宝说,山东血液中心和各地市血站均为山东省卫生厅和各地卫生局直属的事业单位。部分血站加挂了红十字会血站的牌子,主要是因为国外血液中心多由红十字会主办,这样做更便于国际间合作、交流。其人事、财务、采供血业务等均由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主管。

  血站和医院“以血牟利”?

  患者支付的是血液检验、储存等费用,不是血液本身费用

  献血法规定,公民临床用血时只交付用于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

  据朱永宝介绍,血液的成本主要来自三方面:一是血液采集耗材,可直接计算到每袋血的主要是献血者的初筛、采血、血液成分制备、血液病毒灭活等过程所需耗材费用。二是各类检测试剂(主要包括:血型、转氨酶、乙肝、丙肝、梅毒、艾滋病等检测项目)。三是宣传费、纪念品、电费、停车费、血液储存费、运输费等。

  据记者了解,献血前体检、血液快速检测约20元;采血袋30元,加上相关耗材约50元;血液检测费约160元;宣传品、纪念品等约50元;不合格血比例占3%左右(这些血液必须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报废处理,血液成本已全部投入,但成本无法收回,同时血站还要按照规定对无偿献血者进行血液的免费返还);以上仅为简要列举的部分,还有许多细节的成本没有详细列举。各级血站的正常运转如果没有国家的支持和投入,而仅靠病人支付的血液成本费是远远不够的。

  北京一家三级医院输血科负责人告诉记者,血站向医疗机构供应血液的价格,执行全国统一价,每200毫升220元。而医疗机构对公民临床用血的收费,包括血站供应价格、配血费和储血费。目前北京地区200毫升血液到达患者的终端价格一般是300多元;400毫升去白细胞红细胞血液的定价为420元,加过滤白细胞费用等最后大约五六百元。

  7月29日,山东省一大型综合医院器官移植肝胆外二科病房内,李先生刚做完手术。当天,医生开具的处方上写着:患者血型B型,去白悬浮红细胞2个单位,病毒灭活血浆200毫升,共820元。这所医院输血科负责人解释:患者的820元用血费具体分两部分:一部分是去白悬浮红细胞,一个单位为240元,患者需要2个单位,计480元。医院使用专用冰箱储存,每个单位红细胞收取30元储存费,2个单位计60元。每袋加收20元滤白费,共计560元。另一部分是病毒灭活血浆,每100毫升为100元,患者输血浆200毫升,计200元。每100毫升血浆收30元储存费,200毫升计60元,共计260元。“为保证输血安全,配血化验是病人输血必经的程序。我们配血是用凝聚胺方法每袋收费20元,如用微柱法收费60元。”

  朱永宝说,“血液中心每一笔血液费均直接上交上级财政专户。中心所需费用,均由上级财政部门根据单位业务工作需要和预算安排,统一进行拨付。”

  无偿献血者能否无偿用血?

  按规定无偿使用,在其他省份用血先垫付再回献血所在地结算

  献血法规定,无偿献血者临床需要用血时,主要是指已履行无偿献血义务公民本人临床需要用血时,不需支付血液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凭本人的“无偿献血证”在医疗机构用血,免交费用程序由地方规定。如无偿献血者因病在其他省用血,临床用血的费用先垫付然后向献血所在地献血办公室结算。

  刘江介绍,4月1日起,北京市实行“血费返还首接负责制”。各区县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全天报销,为献血者及其家属提供一站式服务。无偿献血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临床需要用血时,各地没作统一规定。刘江说,按照北京规定,献血者自献血之日起十年内免费使用献血量五倍的血液,十年后免费使用献血量两倍的血液;累计献血超过一千毫升的献血者终身无限量免费用血;献血者的配偶、直系亲属自献血者献血之日起十年内可以免费使用献血量等量的血液。

  朱永宝说,按照山东省的规定,无偿献血者自献血之日起5年内,本人享受不超过献血量5倍的免费用血;5年后享受等量的免费用血,终生有效。

  “为什么不能在医院内直接免除费用?”记者问。朱永宝说:“目前,全国用血费报销系统还没有联网。其原因有二,一是各地对无偿献血者的返还政策不同,无法按统一标准报销;二是血站对报销者有审核责任,主要审核其是否符合返还条件、票据是否符合规定等。”

  无偿献血在献血总量中比例如何?

  去年无偿献血占临床用血比例99%以上

  卫生部统计,1998年10月1日,我国开始实施献血法,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了无偿献血制度。实施无偿献血以后,全国自愿无偿献血占临床用血的比例从1998年的5%上升到2010年的99%以上。

  刘江介绍,在北京献血者的队伍中,大学生的比例占20%,农民工的比例大约为10%。全国的比例与北京的情况不会有太大的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