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0-09-05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作者:章轲
在6月5日世界环境日到来之际,环境保护部(下称“环保部”)再次强调了减排问责制:这个责任不会随着职务的变化而受到影响。
昨天,环保部副部长张力军在国新办就中国环境状况等方面情况举行发布会作上述表示。
发布会透露,2009年“十一五”环保规划实施首次达到进度要求,部分指标超额完成,主要规划目标有望首次如期实现。
“污染减排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效果还是比较明显的。”但他同时表示,进入今年以来,污染减排形势变得更加严峻了。
特别是今年一季度,从环保部调度各省的情况看,二氧化硫自2007年以来第一次出现了不降反升的局面,二氧化硫比去年同期上升了1.2%。
在回答关于垃圾处理的提问时,张力军透露,近期国务院领导有重要批示,环保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展改革委正会同有关部门联合研究和制定相关的政策文件,提出解决我国生活垃圾问题的综合性措施。这个文件形成以后,将公开征求意见。
发布会上有记者问:为了实现“十一五”减排的指标,引入了问责制,各省省长和国务院签订了责任书。如果发生官员变动且某个省没有完成减排目标的情况,这个问责制应该怎么样落实?
张力军强调,行政问责是根据国务院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要求,由监察部来实施的。由于每年都进行严格的考核,每个领导在其任期内完成的情况都是明确的,所以追究责任,谁该承担什么责任也是明确的,这个责任不会随着职务的变化而受到影响。当然,也有一些省为了解决这方面的问题,明确规定了在这期间地方党政主要领导职务不予变动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