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通告,在食品流通环节共958批次食品及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中,合格产品944批次,不合格产品14批次。
通告显示,不合格产品中,水产品及水产制品9批次,饮料4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批次。本次抽检的水产品及水产制品主要包括淡水鱼虾类、海水鱼虾、贝类、海水螺、软体动物等。其中来源于青岛东泊商贸有限公司的2批次蛤蜊中无机砷超标,而无机砷俗称“砒霜”。
据了解,无机砷超标食品过多或长期摄入,会对人的心、肝、肾等器官和神经、消化系统等造成损害。导致无机砷含量超标的主要原因是海洋污染。
山东省食品药片监督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抽样场所所在地市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已依法采取责令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相关措施。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31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