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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食药部门出台小餐饮单位监管政策

时间:2014-06-06  来源:山东民生网  作者:山东民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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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青岛食药部门出台全省首个针对小餐饮单位的监管政策,要求2015年底前,全市小餐饮单位全部持证上岗。

  4日,青岛市食药监局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处处长刘凯介绍,小餐饮单位,指加工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60平方米以下(或就餐座位在30座以下)、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餐馆(含农家乐)、小吃店、饮品店(鲜奶吧)等。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青岛市共有无证小餐饮单位1万余家,以小型餐馆和小吃店居多。因其硬件设施差、管理水平低,给食品安全带来风险和隐患,但小餐饮经营者多为下岗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等弱势群体,点多面广,全部取缔会给周边居民带来不便。
 

  刘凯说,青岛市是全省首个出台针对小餐饮单位监管意见的城市。要求经营者应有经营场所有效产权证明,食品处理区面积一般不小于8平方米,小吃店、单一品种餐馆不小于6平方米,小型饮品店不得小于4平方米,食品处理区至少设置1个用于食品原料清洗的水池,水产品清洗水池或设施应单独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