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超过保质期食品监管工作,有效防止和控制食品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家总局工作部署,近日,山东省食药监局下发通知,组织全系统做好对超过保质期食品的监管工作。同时,在省局网站发布公告,向社会公示食品生产经营者对超过保质期食品的主体责任。
结合山东省实际,省食药监局制定5项措施,强化工作落实。一是强化监管,督促生产经营者落实4个方面的主体责任。二是严控源头,对食品生产企业依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原料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和回收食品登记销毁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三是突出重点,对食品供货商进行全面检查,一旦发现涉嫌涂改食品生产日期等违法行为或相关线索,及时追根溯源,依法予以严肃处理。四是搞好结合,促进各项工作整体推进,以2014年全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为抓手,各项工作统筹兼顾,相辅相成,整体推进。五是精心组织,对超过保质期食品常抓不懈,强化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和社会监督,积极营造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企业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生产经营企业依法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是防止使用超过保质期食品、回收食品为原料生产加工销售食品的前提。省食药监局向社会公布生产经营企业对超过保质期食品的4项主体责任。一是及时自查清理。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对超过保质期食品及时进行清理,主动退出市场。二是设定专区保存。对退市的超过保质期食品和回收食品要设立专门的区域保存并加贴醒目标签。三是严格对超过保质期食品和回收食品的处置。对超过保质期食品和回收食品依法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四是建立台账备查。
据记者了解,下一步,山东省食药监局将在严格做好总局规定动作的基础上,结合本省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督导力度,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推动对超过保质期食品监管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