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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

时间:2012-04-14  来源:问绿网  作者:问绿网

    昨天(4月13日),山东省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在济南召开。会议总结了近年来我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情况,分析了当前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并对下一步的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山东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省综治委副主任孙守刚出席会议并讲话,团省委书记、省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组长王磊主持会议,团省委副书记、专项组副组长任海涛出席会议,专项组全体成员、办公室全体成员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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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守刚对我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近年来,在山东省委、省政府、省综治委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下,我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不断创新工作模式,完善政策措施,工作基层基础不断夯实、法规体系日益完善、道德和法制教育深入开展、重点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试点工作扎实推进、青少年成长环境进一步优化,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在中央综治委预防犯罪考核中我省连续四年荣获全国第一,为平安山东、和谐山东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孙守刚强调,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接班人和后备军。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作为希望工程、民心工程,始终摆在重要位置。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以对党、对人民、对未来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抓实抓好。要认真研究和解决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强化源头治理,突出重点群体,着力优化环境,抓住关键、狠抓落实,不断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努力把我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王磊就贯彻会议精神讲了意见,要求专项组各成员单位认真学习传达孙守刚部长的重要讲话,切实把讲话要求和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去,明确职责任务,加强配合协作,共同推动预防工作深入扎实开展。专项组办公室要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加强信息沟通交流,提高调查研究和协调服务能力,不断增强工作保障水平。

    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省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专项组工作制度、专项组重点任务分工,研究了2012年省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工作计划。团省委副书记、专项组副组长任海涛就2012年专项组工作计划作了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