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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试点工作现场推进会召开

时间:2011-10-21  来源:山东共青团  作者:维护青少年权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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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17日至18日,全省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试点工作现场推进会在烟台市芝罘区召开。会议全面总结了去年以来全省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试点工作情况,对下一步试点工作作出部署。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综治委副主任连承敏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综治办主任王凯祥主持会议。团省委书记、省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磊出席会议并讲话。团省委副书记任海涛出席会议。

    连承敏充分肯定了各地开展试点以来取得的工作成绩。他指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是保障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底线工程、基础工程。重点青少年群体是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潜在高发群体,开展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试点工作责任重大、意义深远,是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推进青少年社会管理创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性、源头性工作。

    连承敏强调,各级各部门要站在学习贯彻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和推动社会管理创新的高度,围绕形成和巩固三个机制狠下功夫,全面深化试点工作。一要着力探索对重点青少年群体进行排查摸底、接触联系的长效机制;二要着力探索对重点青少年群体进行教育、管理和服务的长效机制;三要着力探索筑牢重点青少年群体工作基层基础的长效机制。

    连承敏要求,抓好试点工作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借鉴综治工作经验,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强化试点工作保障,加强理论研究,提炼好工作经验和做法,进一步加大督查考核力度,推动我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迈上新台阶,努力开创青少年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新局面。

    王磊在讲话中系统总结了开展试点工作以来取得的好经验、好做法,认为各级各部门在碰试点工作这个难题方面信心充足、准备充分、措施得力。同时,王磊也指出了试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包括进度不平衡、普遍性、工作联动、工作保障和专业力量引入不够等。对于下一步工作的思路,王磊指出,要将闲散青少年和有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群体作为试点工作的重点;在搞好中期评估的基础上,逐步扩大试点领域和范围,明年要启动第二批试点工作,2013年要在全省全面推开;要推动全省重点青少年群体统计分析系统的完善和使用。王磊强调,要抓住排查摸底、部门联动、载体搭建和措施到人等关键环节,认真进行“回头看”,打牢试点工作基础。要针对不同群体,进一步理清方向,准确把握试点工作定位。要进一步了解和掌握各群体在利益诉求和思想变化关键点上的差异,依靠不同的工作力量和工作平台,研究设计更加富有针对性的工作载体,切实提高教育管理工作的实效性。对近期需要做好的几项重点工作,王磊也进行了全面安排。

    王凯祥在主持讲话中,就抓好会议精神的学习传达和贯彻落实提出要求。他指出,各级综治部门要进一步在试点工作中发挥好综合协调作用,促进齐抓共管工作格局的巩固和完善;要把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试点工作作为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一项重要内容,与各级社会管理创新试点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各试点地区要克服松懈麻痹思想,继续以攻坚克难,求真务实的作风,进一步分解目标任务,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进一步细化落实措施,推动我省试点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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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会人员参观了烟台市芝罘区白石街道青少年事务中心、凤凰台小学、幸福街道开源社区、区人民检察院、区人民法院等工作现场。

    省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和相关处室负责同志、试点工作指导专家、青岛、泰安和八个省级试点县(市、区)及其所在市综治办、团委负责同志共计70余人参加了会议。烟台市和芝罘区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并陪同相关活动。